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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保险”能保的不过是一个善良的祝愿。加道“经济”链条,真能保护爱情吗
今年国庆节,左娣健在干女儿婚宴上当场送给她一份大礼——一张由太平人寿成都分公司承保的“一生一世爱情险”保单。50岁的左娣健成为成都购买爱情保险的第一人。
爱情保险只是一个祝福
左娣健为此支付了首期年保费1612.7元,以后每年都由新郎新娘自己缴纳等额人民币一次,连续缴20年。期间,每三周年结婚纪念日可领取一次保险金,前6次每次可领999元,象征天长地久;而20年后,也就是第7次领取保险金时,每次可领取1999元——象征感情随岁月递增,呵护倍至!同时他们还有一笔爱情保障金,无论何时、何因,当被保险人一方不能再领上述保险金时,对方将领到爱情抚慰金20999元,寓意爱的永恒!而这个保障期限至100周岁,寓意“白头偕老”,此外还通过红利的方式累积金(银)婚祝福金。
左娣健适时送出的一份爱情保险,将婚礼推向高潮,新娘洪小姐当场在写着“让这温馨浪漫的祝福陪伴你俩到白头”的保单上签下了名字,保证绝对不会辜负干妈的期望。
不过,选择了爱情保险的左娣健也认为,并不是买了爱情保险就能够保住爱情,关键还是两个人要一起努力珍惜。她回忆自己结婚时候的情形:1973年,她刚刚满19岁,从师范毕业出来教书,先生正在上大学,完全没有收入,就靠她1个月挣24块钱。她同时还要供养两个妹妹。他们的婚礼收到最隆重的贺礼是两个面盆。这么多年来,他们夫妻间感情很好,把爱看成了一生的责任。
左娣健说,如今社会变化太快,诱惑太多,“年轻人耍得好就在一起,耍不好就不在一起”,大家对结婚、离婚看得都比较淡了,她认为爱情保险更多的是一种祝愿方式。她希望干女儿能够在这样的年代里,学习如何拥有真爱。
没人能够保你不离婚
左娣健为干女儿购买的爱情险,实质上更多的是让受保人获取分红和配偶人身安全保障。该爱情险的策划人,太平人寿成都分公司第三监护人工作室负责人杨菁芝说,这份爱情险并不能够保不离婚,“离婚是人为控制的因素,每个保险公司都不保离婚”,杨菁芝每次都要向好奇的询问者耐心解释。
现实生活中,婚姻似乎成了最不牢靠的社会关系。北京一家合资保险公司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务主管说“中国社会的信用体制不完善,而离婚率又那么高,假如真得要给爱情保险,特别是保不离婚,保险公司就会赔个底朝天”。
其实,爱情保险在中国早已经有过尝试,不过,不是对离婚进行赔付,而是对不离婚进行赔付。据媒体报道,早在1996年,南京一家保险公司就推出过“金婚银婚保险”,条款第一条写明:“为增进夫妻感情,促进夫妻和睦恩爱,白头偕老,使其年老时获得更多的经济保障,特举办本保险。”最主要的内容是“夫妻共同生活满20、30、40、50年时可领取夫妻恩爱保险金”,比如,保金100元的,20年时可领到500元,30年时为1088元,40年时达到2800元,到第50年金婚时就飙升到6800元,并加送金婚纪念金戒指一对。但如果夫妻俩坚持到了第19年仍然以分手收场,“恩爱金”依然分文不获。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只要各自花上100元,如果两人一直不离婚,赔付额就可随着两人的“忠诚度”直线上升。在南京白下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一张姓男士当场掏钱,为自己和新娘购买了爱情保险,谁知道两年后的1998年,金婚变纸婚,夫妻感情破裂,当年海誓山盟,为保全婚姻而投买的保险成了束缚,双方均强烈要求退保。
该险种1998年就被取消,悄悄退出了市场。南京太平洋保险公司的解释为业务调整。除了当下爱情不保险,容易引发退保外,该险种设计时利率过高,容易导致保险公司亏损也是一个主要原因。
事实上,有一些国家也有爱情保险,而且更加完善。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副教授王国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市场层面而言,转嫁婚姻风险的需求在世界各国都存在的,比如保险业比较发达的韩国,爱情保险约有20年的历史。开始是婚介和婚庆公司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出售的保单,包括婚前爱情保险,以恋爱者是否最终成婚为给付条件,若双方最终成婚,保险公司将给付一定额度的保险金,否则没有保险金的支付;其次是婚后爱情保险:以婚姻存续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若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或者是终生,则保险公司在重要的结婚纪念日支付保险金,婚姻中断即止。
王国军认为,爱情保险理论是不可行的,因为保险只能提供“经济”补偿,而无法保障感情。爱情死了,婚姻是没有意义的。但实践中若两个人考虑到离异可能失去大额保险金,就可能会在一起耗得时间长些,这就给了爱情和婚姻发生转机的时间——毕竟很多人斩断情丝或离婚仅仅是一时冲动。王国军将其总结为“通过爱情保险给婚姻加上一条经济的链条”,相当于给爱情加上了一些外力,加固了它。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周刊》作者罗雪挥、汪苑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