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登封十月二十四日电(记者 王迪 韩宏琦)一个接一个生命的陨落,一个又一个家庭的破散,随着“大平矿难”的“惊雷”再起,苍天动容,人心惊泣。二OO四年十月二十日二十二时四十七分,一个令人“惊泣”的夜晚,河南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井下作业人员四百四十六人,二百九十八人逃出。至记者发稿时已有七十九人被矿难夺去了宝贵的生命,仍有六十九名矿工被困。
几天的采访中,记者发现,这起被称之为二OO四年中国发生的最大一次矿难,这起似是天灾的人祸,“偶然”中实际凸现出一种“必然”。
“事故不是不可抗拒的。一道道安全禁令,一条条安全规章,本应是防范事故发生、规避‘生死之劫’的有效门槛,却常常因无人监管和查处,很难得到真正落实,成为束之高阁、徒有其名的一纸空文。这其中,有关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失职渎职和行政不作为,实在难辞其咎。”一位曾从事重大事故调查的专家道尽其中原由。
就此次发生事故的郑煤集团来说,其已经不止一次地发生事故。据集团内部的工作人员统计,一九九九年以来,郑煤集团发生大的矿难事故有九起之多: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芦沟矿井被淹,间接损失约两亿元人民币;二OO一年五月十一日,超化矿井下被淹两个工作面,直接损失约三千五百万元;二OO一年九月十七日,告成矿矿井被淹,间接损失约四千多万元;二OO二年八月九日,戈湾矿发生淹井事故,十名矿工遇难;二OO四年四月十一日,郑煤超化矿发生透水事故,十二名矿工被困井下一百零九个小时后获救。其中,仅此次发生事故的大平煤矿二OOO年至今也已发生两次矿井被淹事故。
其实,早在二OO三年十一月三日至九日郑州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对郑煤集团开展安全执法监察时,就查出许多安全隐患,并下达了多份现场处理决定书,但这些仅仅只是“说在嘴上,写到了纸上”,并没有落到实处。“像他们这样的弄法,出事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罢了。”一位当地百姓对记者说的一番话道出了其中意味。
同样,综观今年以来河南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无论是河南安阳导致二十一人死亡的脚手架倒塌事故,还是引起全国震惊的死亡四十四人的黄河小浪底沉船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无一不显示出相关人员的责任心问题。
事故发生前,他们对于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均不关心。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千篇一律地往往是在组织很多人进行抢救后,再大放“马后炮”地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一下安全隐患检查,但就是这些“马后炮”,也往往会随着公众对事故关心的减弱,而流于形式。民众甚或是在那些高危企业作业的人则由于事故没有发生到自己的身上,而不认真吸取教训,全当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谈完亦即忘却,照旧一如既往。由此可想而知,下一个事故的发生也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罢了。
令人欣慰的是,中共高层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并明确提出了“权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官员问责制亦已在中国实行,但愿这些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辜善良的人们能够不再受到伤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