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北京日报报道,国家旅游局和欧盟委员会驻华代表团透露,在5月1日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成为欧盟正式成员的同时,这10个国家也正式成为中国公民的旅游目的地国。
据国家旅游局外事司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起,欧盟10个新的成员国目前也拥有了“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国”的地位,其中匈牙利和马耳他是在2003年就已获得目的地国地位,但与2月12日签订的12国一样,在国家旅游局的批文下发之前,中国游客真正成行想去其余8国旅游还需要一段时间,届时极有可能是这10个国家与之前12个国家一起“打包”得到批准。
欧盟委员会驻华代表团李明霞介绍,之前签订了协议的12个欧盟申根国家将颁发申根签证,中国游客可凭一纸“申根签证”在12个国家内畅游无阻,而10个新成员国对游客仍将分别颁发本国签证,但欧盟新成员国的使(领)馆将尽力简化程序。(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