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 题:不足者补之有余者充之
中新社记者 王永志
“两会”关注点很多,但农民增加收入和修宪中提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两大热点,最为瞩目。
中国古代思想家老子曾经说过,“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本次“两会”的一大亮点便是不足者补之,而对“有余者损之”,则反其道而行之,不是减损它,而是补充它。姑称之“有余者充之”。
不足者补之,这应无疑问。连日来,海内外媒体聚焦中国政府对农民增收的重视和支持力度。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获得最多掌声的是他宣布“五年内取消农业税”,可见一斑。
中国农民问题是一个历久常新的话题。农民增收缓慢,部分地区的农民苦,乃不争事实。然而,城乡差距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拉近,反而渐行渐远。
对此,中央高层心念农桑之苦,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在本次人代会上,温家宝就总理将解决“三农”问题,视为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比如宣布“五年内取消农业税”、“今年中央拿出三百九十六亿元(人民币)用于转移支付”等举措,便可看作政府用“有余以奉天下”的良苦用心。
此外,国债投资向农村、西部、老工业基地等倾斜,安排“低保”补助资金,解决农民工拖欠工资等,均可作如是观。
有余者充之,则可同今日人大代表审议宪法修正草案结合起来谈谈。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拟作的如此修改,意在明确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的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也包括生产资料。
从字面上说,增补不多。但对中国历史和现状有所了解的话,就知道这些修正的份量,把维护公民权益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它不但赋予每一位中国公民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尚方宝剑,更给合法致富的民营企业家和其他先富一族“有余者”,吃了颗“定心丸”。
显然,这有助于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保护其权益,支持和鼓励他们做强做大。一些拥有民营企业家和全国人大代表双重身份的人士为之叫好,称从法律上保护其权益,他们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干一场。
如果把“有余者”和“不足者”扩而大之,则区域经济中的东部和西部,企业中的国有企业“航母”和小企业等,都可以构成相辅相成的一体两面,并形成良性互动。
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对建设小康社会,曾有许多精辟的论述,其中“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进而“共同富裕”,是其理论的精髓,予人印象深刻。以此观之,“两会”中显露出来的“不足者补之”“有为者充之”的动向,充分体现了执政者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同时也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同富裕的“路线图”跃然于世,势必对正在和平崛起的中国产生深远而良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