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任由科学领域的不端行为泛滥,不仅会败坏学风文风,导致学术道德沦丧,贻误年轻一代科技工作者的成长,而且将损害中国学术界的声誉,甚至会阻碍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影响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在中国科协第六届全委会第四次会议结束后,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恕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语重心长地说出了上面这段话。
在此次会议上,以中国科协常委会名义提交报告为数并不多,但是关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报告却赫然在列。而且,报告明确而具体地指出,当前,在我国学术领域存在着“七宗罪”,即七种不端行为。如此具体的概括和详细的阐述,在我国科技界,还是第一次。
“七宗罪”损害学术界的声誉
刘恕拿起报告,指着列出的七种不端行为的表现形式,对记者说:“这些不端行为,害人不浅哪!”记者从报告中节选摘录下这七种行为:
一、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在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科研成果中抄袭剽窃他人的实验数据、图表分析,甚至大段的文字描述。
二、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在实验数据、图表分析中,随意编造数据或有选择性地采用数据证明自己的论点,丧失“求实、诚信”的职业道德,影响和误导其他科技工作者正确地开展科技工作。
三、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利用职权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或成果上署名,把他人科研成果据为己有;在论文被录用或成果获奖后任意修改作者排序和著作权单位;为了论文顺利发表或成果获奖私自署上知名科学家名字;为了完成科研任务或求得职称晋升,无关工作的同事、同学、亲友之间相互挂名。
四、重复发表论文。通过一稿两投,甚至一稿多投的方式把同样内容的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刊物。
五、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的不负责任。部分学者为提高自己论文的数量,将原本可以用一篇完整的论文发表的科研成果,分为多篇投稿,降低了论文质量;部分教授、博导为完成科研任务招收几十名,甚至上百名研究生为自己工作,在挂名发表大量论文的同时,无法全面有效教育培养好研究生。
六、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科研成果评审、科研基金与项目的申报和评定、科研成果和科技产品广告的宣传过程中,因人情关系、利益驱动等原因,不能正确评价他人的成果,利用自身的职务权力和学术地位,走关系、拉选票。在与自己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尽量抬高对他人的评价,滥用“国际先进、国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等词语;在与自己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贬低前人或他人科研成果,自我夸大宣传。
七、过分追求名利,助长浮躁之风。部分科技工作者,特别是一些已有一定学术成就,在学术界有一定地位的科技工作者,兼任太多的社会和学术职务,如客座教授、名誉教授、顾问教授、兼职教授、委员会委员等等,整天忙于参加各种各样的会议,重复获取各类资源,如项目经费、房屋、汽车、工资、奖金等,真正用于科研的时间很少。
不端学术行为为何愈演愈烈
为什么这些不端行为近几年会愈演愈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甚至屡屡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问题?刘恕说,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有科技工作者自身素质问题,同时不能忽视一些科技政策及管理规则的缺失和不完善,也是导致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因素。
首先,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还不完善,科研成果与待遇、奖金、地位、名誉的联系过于紧密,这无形中助长了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的滋生,导致科学道德的滑坡。而且,科技评价、评估体系的不够科学和不够完善,特别是过分强调论文数量,忽视质量,致使一些年轻科技工作者片面追求论文数量的现象突出。
其次,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科研单位、科技工作者等各个层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特别是,缺乏为绝大多数科技工作者、编辑出版者、科技管理者等认同和遵守的规章制度,缺乏统一的科学道德和学风规范。
此外,尤其令人担忧的是,我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十分薄弱,学生中普遍缺乏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的教育,以及相关法律的教育。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还存在着保护主义、好人主义,这也助长了一些科技工作者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风气。
学术界也要建立诚信档案
“要杜绝和防止科学道德及学术研究中不端行为的出现,不但要治标,更要治本,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刘恕说,“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最重要的是教育,广泛的教育。特别要加强对青年一代,尤其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读研究生的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将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作为研究生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学术培养同步进行。”刘恕指出,应该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典型,教育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端正治学态度,树立诚信观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倡导学术道德,弘扬科学精神。
在学术评价方面,应该建立完善的机制。建议实行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的双盲评审制、国外同行专家评审制、一票否决制、回避制度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杜绝评价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利己主义、金钱主义,真正提高学术评价的质量。
在制度方面,要建立一套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所认识、了解,并接受、遵守的规章制度。科技管理部门、科研机构、科技工作者等各个层面,应建立相应的学术准则和规范,实行公开的招聘制度、严格的评奖标准、透明的晋升程序。
在观念方面,要增强科技工作者的法律意识,科技工作者要知法、懂法、守法,尤其是知识产权体系的法律。科技工作者必须明白,道德的管辖范围与法律之间并不存在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部分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同时也违犯了法律。
“我有一个想法,就是学术界也要建立诚信档案。而且,这个档案应该从学生一进入大学的时候就开始建立”,在刘恕的眼里,在学术界建立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大力开展学术批评,也是遏制不端行为的重要法宝。她认为,要专门建立有关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监督机构,监督和处理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不端行为。(人民日报/赵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