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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主任:上市公司国有股流通办法会适时出台

2004年02月06日 09:03

  中新网2月6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日(5日)表示,随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国资委将加快审批国有产权转让的速度,上市公司国有股流通的办法也肯定会适时出台,但能真正流通转让的国有股数额不会太大。

  对于各方瞩目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李荣融说,办法肯定要出台,国资委和证监会在这方面有着密切的合作。等缓一段时间大家心态都平静下来再出台,对各方都有利。

  他强调,国有股绝对不会全流通。因为国资委要对要害部门的国有企业实行控股,有些还要绝对控股,控股比例不低于51%,因此能真正流通转让的国有股数额不会太大。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国有股绝大部分是蓝筹股,随着股市走势的不断好转,具有相当的增值潜力,因此国资委没有理由急于出手,“慢慢卖还能卖个好价钱。”

  对于投资者“谈全流通色变”的情况,李荣融说,以前股市因此出现的大幅波动也与有人为了牟利而蓄意炒作有关。随着股民投资理念的成熟和入场资金的增加,国有股流通不应该、也不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中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政府把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提高到战略地位,对国有股减持定下了“积极稳妥”的方针,因此人们“没有理由”不对今后股市的走势充满信心。

 
编辑:闻育旻

相关报道:许小年:国有股流通不能久拖不决应制度保护股民 (2003-12-03 13: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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