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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公告 要求各地防止韩国古典猪瘟传入

2004年01月16日 07:07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五日电(记者 刘长忠)中国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今天晚上发布公告防止韩国古典猪瘟传入中国。

  公告称,近日韩国庆尚南道发生了古典猪瘟。为防止该病传入中国,保护中国畜牧业安全: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韩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已运抵口岸的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韩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对途经中国或在中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韩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走私入境的来自韩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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