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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二为、三业——“梅艳芳精神”的启示

2004年01月06日 11:21

  建华七年第186日(2004年1月2日),本周香江巨星陨落,一代舞台天后梅艳芳在挚爱亲朋陪伴下,于2003年12月30日凌晨2时50分含笑上路,撒手尘寰,画上人生句号,离开人世,结束了短暂但璀璨的40年人生。

  香江传媒大忙特忙,不论平面或立体媒介皆以重点新闻连日报道,播放有关梅姐(传媒对梅艳芳的尊称)的一切。董特首及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中联办,前身是新华社)也致哀悼词,足见梅姐在香江的江湖地位,不简单!

  治丧委员会已公布将于1月11日设灵,并有公祭让歌迷们凭吊,1月12日大殓,遗体火化。看来,接着10天内,日日都会有各式各样的即时报道。

  我看过本周的众多新闻,发现在字里行间不时有提到“梅艳芳精神”这五个字。虽然我不属于演艺界、娱乐圈,也不是个“梅迷”,但对这种所谓的“梅艳芳精神”却大感兴趣。

  一不、二为、三业

  综合几天的分析,我想可以用“一不、二为、三业”六字来简单表示我们对“梅艳芳精神”的理解。“不”是指不屈不挠,“为”是指为善、为义;“业”是指专业、敬业、乐业。

  我在想这简单的六个字,谁若应用在商场或官场,相信也会是一名出色的商人或官员。当然在用这六个字时是有个大前提的,就是一定要有个古代伯乐或现代导师来做“人才引子”,就如梅姐一样,背后就有个形象导师发掘了她并把她推向高峰。

  另外,我也发现梅姐还有一些特别的强项,如敢挑战逆境,永不言败,这也正是出色商人或官员的成功要素。虽然最后梅姐还是败在病魔手下,但我觉得她很务实,知道自己的生命已如早露,去日无多,在临行前的日子里连开八场演唱会,做足功夫,耗尽精力,绝无欺场,又远赴日本接个美容广告片子,不幸体力透支过度,加速病情,但这一来更加走得轰轰烈烈。

  梅姐虽然个人生活作风有时不算十分节制,但考虑到她是娱乐圈人,可以理解。总得来说,她算是个“识大体,顾全局、明大义”的小女子,这一点尤其重要。

  古今中外,进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的贤内助,基本上都备有这些要素。同样的,若把这精神应用在管理学科上,使我想起我自己在项目管理的十六字心得“大局为重、求同存异、三分技术、七分协调”。

  梅艳芳精神值得学习,甚至鼓吹!

  来源:联合早报 作者:甲木

 
编辑:王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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