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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新改革方案 中小学将废除教师终身制

2003年11月15日 19:44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事厅获悉,该厅于本月初下发《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学校要严格进行编制管理,全部教师均要签订劳动合同,以前的终身制将不复存在。

  编外人员不能顶编上岗

  据省人事厅人才开发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以实行聘用(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改革中小学人事制度;加强编制管理、科学定岗定责;完善教师聘用(聘任)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新机制;完善中小学工资保障机制,建立起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调整优化中小学教职工队伍。

  根据《意见》,各学校在严格实施编制管理的同时,对岗位要求定期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年度编制报告制度和定期调整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人员要与学校脱离关系,任何学校不能使用编外人员顶编在岗工作,各类“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也要得到全部清理。

  工资可向优秀教师倾斜

  改革后的教师工资,将按照“财政保工资”的原则,坚持由县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统一发放教师工资,确保教师工资不再发生拖欠,同时,政府还将清理历年欠账。各学校在教师报酬的分配上,也将得到更大的自主权,实现工资与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和工作绩效挂钩,对于特别优秀的骨干教师,工资分配还能进行政策上倾斜。另外,政府鼓励教师到农村任教,以稳定和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意见》对校长的资格、选拔、任用和任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校长招聘和持证上岗。按规定,校长每届任期为4—5年,可以连任,但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意见》还要求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使教师能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社会保险,一旦分流后能享受最低生活补助。教育部门也将会同劳动、人事等部门,通过培训、内部流动、跨行业流动等方式,帮助未受聘人员就业。(南方都市报/綦伟 岳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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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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