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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香港与内地大学交流活动及合办课程一览

2003年11月13日 09:41

 课程名称     举办单位

(1)暑期交流计划  香港大学

  课程内容:今年则会扩大规模至约400人。内容包括一个星期导修学习内地企业文化,然后到企业进行实习,包括金融、IT、酒店等,实习时间约1至2个月。

  (a)中国法律讲习团    清华大学

  (b)暑期工业培训团    清华大学

  (c)中国医学研习团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d)管理培训团        复旦大学

  (e)中国法律讲习团      西北政法学院

  (f)暑期工业培训团      三峡工程

(2)港大与清华双学位法律课程 香港大学与清华大学

  课程内容:港大法律学院已与北京清华大学合办“双学位”。港大法律系学生明年度只需在香港完成4年学士课程,再到清华修读1年法律课程,即可取得两地的法律学士资格,毕业生日后再考内地的专业试。

(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课程 香港城市大学与人民大学

  课程内容:主要修习法律课程包括,金融法、商业争端解决法、中国商事法律等。修毕整个课程内容可得人民大学颁授的硕士学位。

(4)城市大学法律学系硕士课程 城市大学

  课程内容:分为中文班及英文班。中文班主要是向内地招生,而英文班则主要向外地学生招生,课程内容包括与经济及商事法有关。

(5)电子及电机工程学硕士课程(电信学)香港科技大学

  课程内容:主要与电信技术课程有关,包括电信法规、市场及服务,宽频技术及无线传送系统等。未来正构思将技术层面及管理层面分成两个部分,并有意加强内地电信法规及相关内容。(香港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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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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