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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审全国特大贩卖婴儿案 谁贩卖118名婴儿?

2003年10月19日 17:12

  10月15日,震惊全国的特大贩卖婴儿案在广西玉林市开庭审理。52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他们在近两年内贩卖婴儿118名。他们所贩婴儿除1名男婴外,其余全部为女婴。

  今年3月17日、30日,广西警方连续破获两起特大贩卖婴儿案,分别解救出28名和13名婴儿。案件引起中央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警方投入100多名警力,顺藤摸瓜,一个横跨广西、河南、安徽、湖北等省(区),涉案上百人的贩婴团伙浮出水面。

  人贩分三道筑起贩婴“通道”

  人贩共分三道。第一道人贩以广西玉林市福绵区谢德明、辛丽芳两家组成的家庭窝点为主。他们负责在玉林市、钦州市等地“收集”女婴。

  57岁的被告谢德明,全家7人参与作案。自2001年以来,先后窜到玉林市福绵区附近一些地方,向当地人贩子、医护人员、农村接生人员购买女婴64名。

  被告辛丽芳、陈善才夫妇自2002年下半年起,先后窜到福绵区的沙田镇等地,购买、骗取女婴31名。2002年9月,一位产妇在玉林市福绵医院产下一名女婴,辛丽芳、陈善才以给其妹收养为名,骗得婴儿,后以400元价钱出手。

  第二道人贩河南省永城市人崔文献、赵洪亮、葛法申,湖北省监利县人蔡立平、李秋梅等人,在玉林市从第一道人贩手中购得婴儿后,将婴儿贩运到安徽、河南两省,转卖他人。

  在运输婴儿过程中,人贩为掩人耳目,一般由女性成员或者男女配对运送婴儿,或搭乘火车,或包租长途卧铺班车直接运送,后因多次被查处,他们便化整为零、多地点分散上车。

  为不让婴儿哭闹,出发前,他们给婴儿喂食安眠药,并用布条捆绑婴儿的手脚,两个婴儿装在一个旅行袋里,多的三四个塞入一个包中。上车后把婴儿当行李放在身边或行李架上,途中隔一段时间打开包来透气和喂奶粉。

  第三道人贩韩青松、张新方(另案处理),主要负责在河南永城、安徽亳州等地接受婴儿,再以高价卖给当地一些群众。婴儿价格依长相和健康状况而定。一些人贩从接生婆或介绍人处购得婴儿的价格最低仅50元。一般在玉林最后一手价格在1200元以内,贩运到安徽、河南后“交货”的价格则多是2000元至3000元不等。

  11名医护人员参与贩婴

  在52名被告人名单中,11名医护人员“榜”上有名:玉林市福绵区妇幼保健院医生李琼;福绵区医院妇产科护士长黎活、医生吴进娣、护士陈敏莲、护士谢伟红;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南街街道卫生所医生陈皎;兴业县龙安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刘伟新;福绵区樟木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王惠英以及个体医生黎桂英、李绍春、黎永兰。谢德明、辛丽芳从他们处购买女婴时付给手续费大多在100元-200元。

  2001年初,被告人谢德明多次找到黎活和时任福绵区医院妇产科主任的李琼,要求为其提供婴儿。李琼、黎活与妇产科医护人员商定:不论是谁上班,发现有产妇产下女婴不愿养的,就打电话给谢德明,让谢来抱走婴儿,向谢收取“红包钱”,并统一交由黎活管理,到月底再分发给科里的医护人员。并要求产妇夫妇写下内容为:同意给人抱养,不准要回的字据。案件发生后,被告人黎活将保管在其处的4张字据撕毁。

  2002年8月16日,产妇杨运玲在福绵区医院产下一名女婴,不愿养,被告人陈敏莲打电话给谢德明后,谢派人到妇产科抱走婴儿,并将200元交给黎活。几天后,产妇杨运玲家人找到陈敏莲要求找回婴儿。陈敏莲与黎活等人到谢德明家交涉,但因婴儿已出卖,无法要回。为防止杨运玲家人举报,黎活组织妇产科十多名医护人员每人出钱140多元,凑足2000元给杨运玲夫妇作为赔偿。

  重男轻女是祸根

  “3·17”特大贩婴案导火索是人贩之间互相眼红,为打击对方才向公安机关举报的。事后有人提出,如果人贩不“窝里斗”,这一丧失人性的行为不知还要持续多久?还有多少无辜的婴儿将遭此厄运?

  118名婴儿,为何竟然像商品一样被买卖?难道真如有人认为,一些父母之所以愿意将婴儿当作商品般买卖,是因为他们贫穷?实际上并非如此。玉林市靠近广东,是广西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这些地方之所以成为弃女婴、贩婴的集散地,原因尽管林林总总,但最主要的是由于重男轻女思想所导致。

  因为婴儿的来源无非几种途径:想要男婴却生下女婴而遗弃的婴儿;既是女婴又属超生范畴而遗弃的婴儿;非婚生育遗弃的婴儿;偷拐来的婴儿。

  但警方在案发后,多方了解证实,这次被贩卖的婴儿仅有很小一部分属于非婚生育和偷拐的婴儿。

  广西刑侦总队队长吴竹林说,在玉林流行这样一句话:“生男孩吃什么有什么,生女孩有什么吃什么”。人们认为,家里没有个顶家立户的,腰杆子都直不起来。很多人生了女孩,要么送人,要么根本就不抱回家,丢在医院里。一个巨大的“卖方”市场就这样形成了。

  另外,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测、计划生育档案、生育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欠缺,基层计生网络有待健全,农村非法接生问题突出,也是导致弃婴现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买方”市场又是如何形成的?我国现行的计生政策决定了一般情况下,一对夫妇只许生育一个孩子。因此,有些人就想办法收养,甚至不惜用钱购买。在河南一些地方,买来一个婴儿后,只需8000元左右就可入户口。在农村,买个女孩长大后还可成为“摇钱树”。(来源:新华网作者:越、王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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