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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昆会议无果而终,现实世界弥漫着对多边贸易机制前景的悲观情绪——在世贸组织总干事素帕猜的老家曼谷,泰国总理他信早早放出狠话:多边协定没戏!各国一致同意的世贸组织表决规则,再次被批评家贬为中世纪的慢节奏,但酝酿中的新改革遥遥无期。
虽然如此,但据世贸组织统计,目前世界上已签署的地区经济合作协定已有172个。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特点恰恰表现为全球化背景下的地区经济合作迅猛发展。中国谙知其秘,早就提出让当事国愕然的中日韩自由贸易设想;后又迅即而自信地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果断而稳健地倡议推动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在后坎昆时代,这一系列多边贸易谈判的进程无不体现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新思路:全球多边“大一统”前景或许难期,但以区域多边谈判推动周边自由贸易自有深意!
中国推进FTA大事记
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双方就正式启动FTA程序达成共识,决定在10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随后经过多轮政府磋商,于2002年11月签署了框架协议,就早期收获项目和不同东盟成员的关税减让时间表达成一致。
2002年11月4日,朱镕基总理在金边举行的中日韩总理会谈中向日韩两国提议研究建立FTA问题,并表示愿意推进建立中日韩FTA的可行性研究。
2003年5月,商务部研究院亚非研究部完成《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指出建立中日韩FTA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日本对此的态度是“积极而又担心”;韩国对东亚区域合作比较关心,希望能以中日韩为中心推进东亚区域合作。
2003年6月,据外电报道,印度总理瓦杰帕伊访华期间“还非正式地试探为签署双边(与中国)自由贸易协定而开始进行协商的可能性”。
2003年6月底,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这个安排具有浓厚的自由贸易协定色彩。中国内地正在推进与澳门签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磋商,还向台湾提出了签署类似安排的建议。
2003年7月,访华的韩国总统卢武铉发表联合声明,以期中日韩有关建立FTA的研究取得成果。
2003年9月19日,日本《朝日新闻》报道,中国已决定与澳大利亚进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2003年9月2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六国总理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据报道,中国发出了逐步建立上海合作组织FTA的倡议。
2003年9月30日,据埃菲社报道,中国正建议同由巴西、阿根廷、乌拉圭与巴拉圭组成的南共市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2003年10月1日,中国和泰国率先废除了蔬菜和水果等188种商品的关税,巨大FTA的一部分开始启动。
2003年10月6日,温家宝总理出访印尼巴厘岛,在中国-东盟首脑会议上与东盟确认加快关于签订FTA谈判的进程。次日,他与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韩国总统卢武铉举行中日韩领导人第五次会晤,签署《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三国领导人还提议成立“三方委员会”,对三国合作进行协调规划。
关键词:FTA(自由贸易区)
英文缩写“FTA”恰巧有两个含义:一是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关税领土之间设定自由贸易安排的法律文件;二是根据此类协定设立的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指彼此之间在实质上取消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措施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组关税领土。
FTA的传统含义是缔约方之间相互取消货物贸易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但是,最近几年的FTA出现了新变化,其内容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这种广义的FTA也被称为“经济合作协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即EPA)”。
FTA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被纳入世贸组织法律框架之内的GATT第24条和根据乌拉圭回合确定的GATS第5条。但是,也有一些全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FTA是依据GATT和世贸组织的“授权条款”建立的。根据世贸规则,FTA在并不提高对区域外的贸易障碍、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所有贸易障碍和全部谈判10年内完成三个条件下,可以作为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成立。相反,如果由于FTA的成立使针对区域外的贸易障碍有所提高,则视为违反世贸规则。
根据“授权条款”建立的FTA,可以享受区别于一般FTA的、更为宽松的特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