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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百姓如何开立结算账户? 手续简单易行

2003年08月28日 10:59

  中新网8月28日电个人开立结算账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是不是一定要在9月1日当天开立结算账户?如果来不及,原来通过银行进行的水、电、煤公用事业费用转账会不会受到影响?随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日期的临近,这些都成了普通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所谓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个人用于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用于个人转账收付,也能进行现金存取。

  实际上,大部分银行个人客户都无需新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已经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将从9月1日起由银行自动转为具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功能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客户只要到银行柜面补办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确认手续就可以了。在此期间,客户原有活期储蓄账户的自动转账、还贷扣款等个人结算活动不受影响。

  个人结算账户开立和转换确认手续十分简单,只需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按要求填写一式两联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申请书》就可以了。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人或武警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外国公民所持有的护照等。银行在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也可以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等其他有效证件。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没有对个人结算账户数量进行限制,因此个人可以拥有1个以上的结算账户。(来源:新华网)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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