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7大类物品不得入境 香港游慎带违禁物(附名单)

2003年08月23日 08:26

  中新网8月23日电 广东部分城市“个人香港游”放开后,出现市民赴港旅游的热潮。大部分出境旅游的市民对中国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政策,特别是在携带违禁物入境方面不太清楚,因此而出现了不少“尴尬”。据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反映,最近该局已截获了大量旅客“不小心”携带入境的水果、腊肉、腊肠乃至猫、狗等小动物。

  信息时报报道说,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法规规定,人血及其制品等生物制品、食品、动植物产品、旧衣服、土壤、水果等都不能携带进境,有的允许带入但必须申报检疫。但出境探亲、旅游,总是要带些“手信”,许多旅客就会想当然地在当地采购一些特产。殊不知,在这些“洋特产”入境的同时,也给了境外危险性害虫“暗渡陈仓”的机会,特别是许多旅客带回来的水果,可能是在市场上购买的,也可能是在当地果园随意采摘而来,根本没有经过为出口而设的专门检疫,所以带虫的几率高。

  不能携带进境的物品:

  1.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含生物制品);

  2.动物尸体及标本;

  3.土壤;

  4.水果及茄子、辣椒、番茄;

  5.活动物(猫、犬除外)及精液、胚胎等动物遗传物质;

  6.蛋、皮张、鬃毛、蹄骨角类及肉类(生肉、香肠、火腿、咸肉等)

  7.动物水产品、奶及奶制品、动物血液及其制品。

  允许带但须报检的物品:

  1.鲜花、切花、干花;

  2.植物性样品、展品、标本;

  3.干果、干菜、腌制品、冷冻菜;

  4.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烟叶(入境前须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5.非种用粮谷、豆类;

  6.竹、藤、柳、草制品;

  7.猫、犬等宠物(应有检疫证书和疫苗注射证书)

 
编辑:闻育旻
  打印稿件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