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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叫停“校中校” 独立学院须实行民办机制

2003年06月19日 07:32

  中新网6月19日电 从现在起,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批准普通高校用现有资源、按民办机制在校内举办虚拟的独立学院或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

  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教育部部长周济宣布,对利用试办独立学院的名义在现有的中专学校、高职学校举办的本科教育要一律停办。对普通高校异地试办独立学院要坚持从严掌握。

  按要求,目前已开办的独立学院必须实行新的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在办学和管理方面与校本部保持相对独立。独立颁发学历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实行独立财务核算。同时,独立学院必须实行民办机制。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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