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6日电 备受人们关注的徐福英行贿一案已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都市时报报道,被告人徐福英,现年41岁,是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的情妇。经审查,1995年下半年徐福英在阳宗海风景区经营海王号游船期间,因缺少资金,通过时任宜良县县长的柴春致和时任副省长的李嘉廷,从省财政厅借到了300万元资金。1996年3月,徐福英又通过柴春致分两次从省烟草公司借到250万元。
为感谢柴春致,徐福英于1996年至2001年期间,分8次送给柴春致34000元人民币。1996年徐福英又通过李嘉廷出面承揽了昆百大新纪元广场的装修工程,工程结算后,徐福英于1997年春节前后将5万元人民币送到李嘉廷家。徐福英所借的550万元人民币至今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