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8日电 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公务员工龄工资每年仅为一元,这个政策要改改了。日前,来自安徽的全国政协委员秦德文在“两会”期间提出了这个观点。
现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的秦德文委员说,1993年工资改革后,企业与事业单位基本上取消了工龄工资,国家机关保留了工龄工资,即公务员工龄工资每年一元,在工资总量中比例明显偏低。目前公务员工资分为四块: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其中职务与级别工资占64%,基础工资占34%之多,工龄工资只占2%左右。
“比如一位工作20年的正科级干部来说,职务工资4档为250元,级别工资10级为281元,基础工资为230元,工龄工资只有20元,难以显示出其工作年龄所代表的价值。”他说。
秦德文委员建议提高现行工龄工资标准,由每年一元增加至5—10元。
秦德文认为,每年一元的工龄工资标准不能和社会经济总体的发展保持同步。每年一元的工龄工资是1993年工资调改后的产物。1993年到现在,工资改革已达四次,其中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均有所调整,增幅较大,而工龄工资一直没有改变,工龄工资在工资中的比例逐渐降低,而经济总量、消费指数、工作科技含量却不断上扬,这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不协调的。
他还指出,增加工龄工资有利于淡化“官本位”观念。目前的工资的比例,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占大头,级别越高收入越多,因此出现了“机关只有一条道,升官才能有出路”,无形中强化了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有的部门为了减少这种不良影响,只有在增加领导职数上下功夫,于是许多部门形成了“五官科”现象。在一些基层部门,由于职位有限,有的人工作多年,位置难以得到升迁,收入也就因之不能有大的提高,工作热情和动力随之受到影响。适当提高工龄工资这一块比重,有利于调动这部分人的积极性。
另外,增加工龄工资可弥补工资总额中“经验工资”这一块的不足。目前,企业事业单位除领导职务工资外,专业技术人员还有技术职务工资,但公务员的工资中没有这一类工资,所以从事不同工作的人的工资额就会产生一定的不同。比如,从同一学校毕业学生,同样工作十年,在医院学校就可能在职称上达到工资的补偿,而在机关工作的,如职务不能提升,工资就不能增加,容易产生一些负面影响。而提高工龄工资正好可弥补这一不足,实际上工龄长的同志,工作经验相对丰富,工作效率较高,增加工龄工资实际上就是“工作经验工资”的增加,可类比于技术职务工资。(冀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