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四日电(记者张朔)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收到的全部一千零五十件代表议案中,近三分之二要求制定、修改法律或完善有关法律制度。
本次人代会最后一次主席团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副秘书长何椿霖在会上作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报告显示,在代表提出的议案中,代表团提出的有十九件,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一千零三十一件。
全国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向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的议案,是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
此次提出的议案内容十分广泛。其中,很多涉及“三农”问题,包括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
不少代表在议案中要求,深化国企改革,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增加就业岗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司法改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也是代表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何椿霖说,大会秘书处建议,将议案中的三百三十八件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议案最多。其余七百多件,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