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5日电 南斯拉夫联盟议会两院4日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和“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执行法。
据人民网报道,这标志着南联盟正式解体,“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同国家从此诞生。
“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同国家体制如下:总统,议会,部长会议,最高国防委员会,法院。
议会实行一院制,由126名议员组成,其中91名来自塞尔维亚,35名来自黑山。议长和副议长分别由塞尔维亚和黑山人担任;部长会议主席领导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对外经济关系部长,国内经济关系部长,人权和少数民族权利部长。外交部和国防部的副部长每两年轮换一次;法院由塞尔维亚和黑山相同数量的法官组成;
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和国议会已分别于1月27日和29日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刘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