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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7万巨款来源不明 深圳开审原市政公司总经理

2003年01月27日 07:23

  中新网1月27日电 原深圳市政工程公司(现名天健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马恭元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1月23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检察机关指控,马恭元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29.5万元,此外,马恭元对于其在香港某银行折合人民币877万元的巨额财产拒绝说明真实来源。

  现年51岁的马恭元,自1993年5月至2000年7月任深圳市政工程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后任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获“深圳市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深圳市模范共产党员”、“全国市政工程企业优秀经营者”等荣誉称号。

  公诉机关称,马利用担任市政工程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港币136万元、美元3万元,价值港币23.8万元的高尔夫球会员卡一张,商品房1套,西洋钟1座,睡佛1尊,折合人民币249.5万余元。另外,马恭元以个人名义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保险箱一个,内有马名下的存折、定期存款证明书、银行卡和现金等物品,合计人民币19.5万多元、港币近500万元、美元近24万元、加拿大币55万多元,6条金链(约值1万元港币)。上述款物除被告人受贿存入香港银行的136万元港币外,对于其余877万元,马恭元拒绝说明其真实来源。

  在庭审中,马恭元辩称被指控的案款部分系“亲友存放及自己的合法收入”,另外大部分是“炒股所得”。对于相关礼品则称是“朋友间的礼尚往来”。辩护律师说,马恭元是深圳最早的股民,当年靠炒股票赚了不少,加上其妻在外打了两份工,两人又炒邮票、炒外汇,此外还在深圳有多处投资,几年来,个人财产不少。

  公诉书说,李某为解决市政工程公司拖欠自己数千万元工程款问题,在得知马的儿子出国读书后,于1999年在香港送给马恭元港币30万元。2000年春节,李又在马恭元的办公室送给马恭元2万美元。

  对于原市政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经理郑某送给自己的100万元港币,马恭元辩称这是向郑某借来炒B股的,马说:都是朋友,借点钱不算什么问题。

  对于接受庄某所送价值港币23.8万元的深圳某高尔夫球会会员卡的指控,马恭元辩解说,庄某送卡时表示可以介绍他认识北京一位“重要人物”,他觉得认识这样的人对公司的业务等也许有帮助,并且觉得不收就不好意思打交道了,所以就收了。

  检察机关称,为了获得马恭元在承建工程方面的帮助,挂靠市政工程公司第八工程处的郑某两次共送给马恭元港币6万元,还送给马西洋古钟一座、睡佛一尊。为此,郑某以市政工程公司名义承建了8个工程,总造价5000余万元。经有关部门鉴定,马收受的西洋古钟是古董,价值无法估量,而那尊睡佛倒确实只是玻璃制作的一般工艺品。马恭元当庭辩解:自己和郑某是多年的朋友,且都是爱佛之人,郑某送睡佛,在情理之中。马说,彼此送点东西很正常,自己也曾送给郑某一件价值不菲的礼品。

  公诉书说,1994年下半年,深圳市某建材公司总经理林某支付60多万元人民币为马购买一套商品房,而马只付给林某约7万元人民币。2000年春节期间,林某得知马恭元的儿子出国读书,又送上1万美元。林某因此分包或挂靠市政工程公司先后承建了13项工程,总造价达1.65亿元人民币。马恭元当庭否认了收受1万美元的事实,并辩解:自己曾在林某属下的水泥厂入股,这套房产是对方一次性折合给自己的分红。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再次开庭。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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