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政:要从严控制对高职级干部、团以上单位施奖
总政治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认真学习贯彻四总部印发的《军队奖励和表彰管理规定》,充分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汇聚实现强军目标的强大力量。
《通知》要求,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习主席和军委决策指示,深刻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充分认清贯彻落实《规定》是激励引导广大官兵踊跃投身强军兴军伟大实践,汇聚实现强军目标强大力量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奖励和表彰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军队荣誉制度体系功能作用的有力抓手;也是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提高奖励和表彰工作法制化水平的内在要求。要切实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好。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机关要扎实搞好《规定》的学习培训,坚持以领导和机关干部为重点,原原本本学习《规定》,明确有关职责分工,熟悉掌握实施奖励和表彰的基本原则、比例数量、标准条件以及承办程序等具体内容,增强依法开展奖励和表彰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政治机关作为奖励和表彰工作的主管机关,要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适当形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各项规定要求,使之真正成为落实《规定》的“明白人”。基层官兵主要是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学习了解《规定》的基本内容,理解把握奖励和表彰的政策导向,激发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要积极宣传《规定》内容,大力营造学习贯彻《规定》、开展立功创模活动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要严格依法组织实施奖励和表彰,防止和克服随意施奖现象,维护褒奖工作的严肃性。要根据部队任务特点和相关施奖比例数量,坚持战斗力标准,聚焦中心工作,搞好对奖励和表彰的统筹安排,切实做到奖当其时、奖当其位、奖当其功。要认真落实关于从严控制高等级奖励、高规格表彰和对高职级干部、团级以上单位施奖的规定要求,把施奖对象的重点放在基层和一线。要依照设立的制度机制做好具体承办工作,按职能分工和时间节点申报施奖事项,严谨细致地办理受奖对象晋衔、晋级、增加工资档次、资料入档,以及向其家庭和地方政府发送喜报、通知书等工作,确保奖励和表彰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各级党委和机关要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定期分析形势,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增强《规定》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