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孩子的自律感
不要说:“哎呀你把这个掰坏了,爸爸妈妈要赔钱的!你没有钱赔,就要把你关起来!”
不能做的事情,是因为它不对。
小心不把玩具和器具弄坏,是为了保护自己保护家具、不造成浪费,而不是因为害怕有人看见要赔偿。
也许可以这样说:“看,宝宝知道这个不是玩具,从这个方向去掰它很容易断,如果弄断了,不仅难看,而且很容易把宝宝的手弄伤。”
“别采花,否则会把警察给招来的!”这么说等于告诉他,警察不在公园的时候,就可以摘花。
或者可以这样说:“你看,如果把花摘了,它就不好看,不完整了,宝宝懂得什么是漂亮的,什么是完整的,什么是完美的,对吗?咱们留着不摘,好不好?”
不要说:“听话!别把柜子弄乱,你怎么就不听话呢?不听我话我不理你了!弄得乱七八糟,你爸爸回来修理你!”
也许可以给孩子一个自己的柜子,放自己的玩具,告诉孩子玩过后要整理好,别人的柜子未经允许不能动。也不要说:“要是让人看见/ 抓住了,多丢人哪!”
不该做的事情不是因为“怕丢人”而是因为事情本身不正确。
小结
用“人治”的手段去惩罚,会让孩子从小到大都认为,不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留给成年人去做好了。
道德感的本质根源在于儿童天生的秩序感,但如果成年人把儿童对标准的认知变成跟随成年人的期待,孩子的个人意志得不到尊重,纪律和秩序感都是别人(爸爸、老师、班长、领导、警察等)强加给他们的,而不是自觉自发建立起来的,纪律就变成是在有人管束的情况下不得不遵守,不是发自内心领会和顺从的规则。那样培养出来的公民会不会在有权威人士监督管理的情况下就能遵守纪律、自觉排队、遵守交通规则;而没人看见的时候,就违法乱纪、争道争先、乱闯红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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