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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绕月探测工程签署三项合同 管理步入法制化

2006年07月28日 19:23

    七月二十八日,中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在北京主持绕月探测工程合同签署仪式,该委员会所属月球探测工程中心作为出资方,先后与绕月探测工程火箭、卫星及地面应用等三大系统的研制单位签订研制建设合同。专家称,此举标志着中国绕月探测工程的管理朝着法制化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图为国防科工委月球探测工程中心主任胡浩(右)、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院长吴燕生(左)分别代表甲乙双方,签订绕月探测运载火箭系统的研制建设合同。 中新社发 孙自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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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二十八日在北京主持绕月探测工程合同签署仪式,该委员会所属月球探测工程中心作为出资方,先后与绕月探测工程火箭、卫星及地面应用等三大系统的研制单位签订研制建设合同。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院长吴燕生、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院长袁家军、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台长艾国祥作为乙方代表,分别与甲方代表——国防科工委月球探测工程中心主任胡浩签订绕月探测工程运载火箭系统、卫星系统、地面应用系统的研制建设合同。这是中国航天推行合同制管理模式的一次探索与实践。

  这三项合同以法律形式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约定,使合同双方行为处在法律监督之下,从法律角度使双方行为更加规范。专家称,此举标志着中国绕月探测工程的管理朝着法制化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

  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国家航天局局长、绕月探测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孙来燕在合同签订后发表讲话说,绕月探测工程是国务院管理的重大航天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今年是绕月探测工程的关键一年,任务重、进度紧,此时工程大总体与卫星、火箭、地面应用系统间签订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还对合同双方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月球探测工程中心要认真行使合同甲方职责,对各系统研制建设工作进行过程跟踪、节点控制和里程碑考核,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确保绕月探测工程顺利实施;

  二是合同乙方要切实履行合同条款,精心开展绕月探测工程的研制和建设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乙方上级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协调和管理作用,为履行合同创造必要条件;

  三是月球探测工程中心要认真总结合同制管理经验,从技术、经费、周期、质量等方面统筹考虑,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工实施,确保工程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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