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柴燕菲)在2010年全国“两会”网络热点话题中,医疗问题排名居首。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武义县更香有机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学文建议,应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鼓励人才“上山下乡”,从而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记者了解到,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进;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2007年,中国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改革试点。至此,中国社会医疗保险实现了制度层面的全覆盖。然而,据中科院调查报告表明,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用于公费医疗。农村人口中有40%~60%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有限的医疗资源被少数人过度消费,城乡医疗资源和人才分配不均衡。
“当前,农村医疗机构已基本健全,但是随着城市化发展,人才资源分配不均衡问题愈加突出。”俞学文认为,农村医疗机构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农村卫生院只有设备没有合格医生的现象突出,导致许多农民只能长途跋涉到费用更高的大医院就医,加大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俞学文建议,国家应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医疗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医生到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学校、卫生院工作,为农村卫生事业注入新鲜“血液”。“此外,要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并设置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引进先进人才,改善农村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结构。”
对于缩小城乡医疗条件差异,除了要为医疗人才“上山下乡”推波助澜外,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车晓端呼吁,应加快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借鉴一些地区试点经验,将现有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一起构成‘2+1’医疗保障体系,适当减少补偿‘档次’和‘层级’,打通各级医疗的衔接通道。”
然而,建立统一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是一个细水长流的复杂系统工程。因此,通过“立法”鞭策各项工作的实施成了不少代表的共识。
“制定《公民基本医疗保障法》是保障新《医改方案》运行的需要。”全国人大代表、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提议,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公民基本医疗保障经费比例为6:3:1,政府应承担公立医院医务人员部分工资补贴和政府统一采购的基本医疗用药费用,并设立“公民基本医疗保障委员会”等机构,负责管理“公民基本医疗基金”,保障和提高群众医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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