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2月3日电 (记者 孙亭文)2日,新疆卫生厅发布最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通报。据全区17所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15所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2010年第4周(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1月31日)监测结果显示:哨点医院流感样病例占门急诊就诊病例总数的3.01%;流感病例占流感样病例的5.42%,其中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44.44%。
从连续3周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比例情况看,新疆甲型H1N1流感病例继续保持降低态势。1月11日至17日监测结果显示,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66.67%,1月18日至24日监测结果显示,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55.56%。
据新疆全区疾病监测报告管理系统报告,2010年1月26日至2010年1月31日,全区新增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7例,无新增死亡病例。自2009年9月5日新疆报告首例甲型H1N1确诊病例以来,全区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2968例,死亡病例12例(不含兵团报告死亡病例)。
此外,新疆卫生厅还提醒广大市民,近期,新疆仍处于甲型H1N1流感高发季节,随着春节到来,人员流动骤增,相关人员感染甲型H1N1流感风险增大。自治区卫生厅提醒,慢性病患者、肥胖者、孕妇、婴幼儿和老人,要减少在人群密集、通风不畅的场所逗留,避免与出现流感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有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尽量减少外出或在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外出。急性起病的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尤其是出现高烧持续不退或病情反复者,应立即就医。符合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条件的人群,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安排,积极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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