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8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今日指出,已经参加了家乡新农合又到城里来打工的农民工,他们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和卫生部正在共同研究制度之间的衔接和互通的政策。
胡晓义指出,至于说到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群的医疗保障的问题,国务院近期的实施方案已经明确提出来,在城镇能够稳定就业农民工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雇主要承担缴费责任。而没有条件参加职工医疗保障的,可以参加务工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原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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