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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技养医”不是医疗服务涨价的理由

2006年11月01日 10:41

  其实无论是医疗价格还是房价,最让人不满的无非是不透明,“以药养医”解决不了问题,那么是不是“以技养医”就真的是解决目前医改问题的良方呢?

  在“看病贵、看病难”这个老大难问题尚未解决、有许多城乡居民依然“因病致贫”的今天,任何“顶风”而动的涨价行为,势必会被公众投以高度质疑的目光。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公示了一份医疗服务调价方案,在准备调价的137个医疗服务项目中,有125个价格上涨,其中涨幅最大的一项是原来价格的17倍之多,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认为,该方案将使偏低的医疗服务价格恢复合理,减少医院的亏损。然而该方案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不满,认为这样的“涨价方案”与全社会解决“看病贵”的努力方向背道而驰,将加重老百姓的医疗负担。

  让我们来看看这个号称“已酝酿5年之久,50多年来医疗业最大的一次收费改革”的涨价理由是,把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和技术含量升上去,把大型设备的检查费用和药品的价格降下来,把“以药养医”变成“以技养医”。一个多么冠冕堂皇的动人理由,可这喊“亏”的理由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连医疗行业这种高度垄断的暴利行业都喊亏,那么我们哪一个行业不可以喊亏呢?如果体现价值的最好方式就是涨价的话,那么教育行业是不是也应该涨价?因为他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环卫工人是不是也应该要求涨价,因为他们是城市美容师,难道他们对社会的贡献就比医生要少?

  我们知道,一个患者在就诊和治疗的过程中,要支付两笔费用,一是付给医护人员的人工服务费用,二是付给药品、设备的物质使用费用,前者也叫医疗费用,后者也叫医药费用。应当承认,长期以来,后者的费用占了病人开支的大头,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和技术含量确实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但这并不是病人的错,而是畸形的医疗体制使然,多年来不正常的“以药养医”是这个问题的症结所在。

  医疗费用的上涨比医药费用的价格居高不下还“狠”,因为其隐藏着一个“愿打愿挨”的强盗逻辑:医疗费用具有别无选择的高垄断性,对价格高昂的药品,我们可以找到其他替代品,医院里太贵,还可以到药房去买,可我们总不能到大街上去打针,去做手术吧,这也是那些地下游医之所以打而不绝的一个深层动因。

  还有,患者值不值得为如今医生们所谓的“技能”买单呢?由于“以药养医”的诟病,就算在正规的大医院的医务人员也早就成为了“药物”和“设备”的依赖者,他们身上的“技能”正在弱化衰减。再说,是不是医疗费用上涨了,就会带来医生医术的进步呢?问题的答案恐怕也要大打折扣。

  再退一万步讲,即便患者理所当然地应该为医生的“技能”买单,可应该付多少才合适呢?患者是医药行业的一种特殊消费者,根据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患者理所当然应该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可医疗行业素来有一种“口袋里面卖猫”的惯性思维,医患之间信息完全不对等,按照鼓吹涨价的某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话来讲,按照目前的医疗定价,部分项目的价格仅是成本的七八成,不少医院不堪重负。那好,就算果真如是,为什么有些价格一涨就要涨到原来的17倍之多呢?涨价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我们不得不怀疑,医疗机构是不是想借此把这些年来所有的损失都夺回来?那么患者这些年来遭受的巨额医疗费用,又去找谁去弥补呢?其实无论是医疗价格还是房价,最让人不满的无非是不透明,“以药养医”解决不了问题,那么是不是“以技养医”就真的是解决目前医改问题的良方呢?

  当然,医院内部确实也有分配不公的问题,“开方子”的门诊医生和“动刀子”的外科医生,是这个行业最大的得利者,但医疗机构内部的分配不公,应该由医疗机构自身去协调和统筹,而不是靠跟患者伸手的方式去创造利益均衡。在以人为本的今天,我们所说的“以人为本”,是以绝大多数的患者为本,而不是以医生等行业利益者为本,可从“以技养医”的涨价理由来看,我们看不到任何“德术并举,以患者为本”的意思来,所以,这个方案还真的要慎行。(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徐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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