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甲流孕产妇病例医疗救治专家意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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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发布甲流孕产妇病例医疗救治专家意见
2010年02月11日 11:17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0日,山东省卫生厅发布《甲型H1N1流感孕产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专家指导意见》,分析了甲流孕产妇重症比例大、死亡率高的原因,并就春节期间甲流孕产妇病例的防治工作提出了专家意见。

  专家意见指出,孕产妇病例在重症和危重病例中所占比重较大,死亡率较高。与一般人群比较,孕产妇本身处于非正常的生理状态,属甲型H1N1流感高危易感人群,一旦受到病毒侵袭,较易发展成为重症。大部分死亡孕产妇病例来源于农村,对甲流的认知程度较低,就诊时病情已经较重。大多数孕产妇就诊时或入院后,出于对胎儿健康的考虑,拒不配合胸部拍片、CT检查或抗病毒药物治疗等诊疗工作,延误治疗时机。

  春节前后,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可能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新高峰。对于那些正准备怀孕的女性,建议推迟怀孕计划,避开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期,以减少风险。孕产妇应特别注意卫生和生活习惯,并尽量减少外出,避免感染。

  建议孕产妇病例进行早期检查。仅拍胸部平片常遗漏病变,因此对于出现咳嗽、咳痰、咯血、呼吸困难的孕产妇,可在有效防辐射保护下进行胸部CT检查。

  对于已经出现呼吸衰竭等严重情况的孕产妇,救治医院不必等待咽拭子检测的结果,应及时进行对症抢救和治疗。不具备转院条件的,应严禁转院,就地组织治疗。(高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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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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