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广西)自治区卫生厅通报,上周(2009年12月28日~2010年1月3日)全区没有报告甲流死亡病例,流感哨点监测结果显示,甲型流感在所有流感病例中所占的比例持续下降。卫生部门提醒,孕妇仍是甲流防控的重点人群,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据通报,上周全区14个市共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70例,其中重症病例4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流感哨点的监测结果显示,上周全区流感病例占流感样病例的比例与前一周相比有所上升,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比例与前一周相比有所下降。
目前,广西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4817例,已治愈4496例。其中重症病例84例,已治愈60例,死亡12例,12例在医院治疗。全区已有180余万人接种了甲型流感疫苗,尚无严重接种不良反应报告。
据了解,目前孕产期妇女仍然是易感染甲型流感的重点人群,因此需要积极采取预防措施。近日,卫生部出台了《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指出所有孕产期妇女均为重点预防对象。如果孕产期妇女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疾病,或是身体肥胖的孕妇,在患甲型H1N1流感后更易发展为重危病例,应予以高度重视。
卫生部门建议,准备怀孕的妇女最好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期间采取避孕措施,推迟怀孕计划,并推荐孕产期妇女采取以下措施预防甲型流感:
(1)促进健康行为,保证充足的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饮用足够的液体和食用有营养的食物等。
(2)尽量避免接触流感样病人。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要洗手。酒精类洗手液同样有效。
(4)尽量避免外出尤其是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流感流行地区的孕产期妇女必须外出时尽可能戴口罩,且应尽可能缩短在人群聚集场所停留的时间。
(5)及时处理使用后的口罩,避免重复使用。如可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必须严格消毒和烘干。
(6)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使用过的纸巾丢入垃圾箱。
(7)尽量避免触摸眼睛、鼻或口。
(8)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的良好通风状态。
(9)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告知家人与其接触时戴口罩,同时尽快就诊。 (南国早报 张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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