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甲流重症治疗政府能否托底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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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甲流重症治疗政府能否托底
2010年01月21日 09:4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昂贵的重症治疗费用,成为了一些患者不可承受之重,但是,不管出于什么考虑,都不应该是完全的政府责任撤出。

  去年8月,甲流患者的治疗由政府埋单转变为纳入医保报销之后,昂贵的重症治疗费用,成为了一些患者不可承受之重,有媒体上月调查京城多家三级医院后发现,甲流重症患者欠费问题均已不同程度出现。钟南山院士日前也披露,“国务院有了加强甲流重症患者的治疗的具体措施,却在地方没有被落实,现在主要问题是社保部门与卫生部门在扯皮,这令我很不满意。”

  与早期甲流患者享受举国之力免费救治、病愈之后鲜花欢送的热闹场面相比,取消政府埋单政策之后,却有“广州3岁甲流男童被弃水沟”、“重庆患者治甲流花掉17万元”等新闻报道频见媒体。前后犹如天壤之别的政策公平疑惑,充分说明甲流救治政策,缺少一个更为完善也更为公平的制度衔接,“加强甲流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因为经费没有保障而在一些地方落空。

  对于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甲流重症患者,有关救治政策没有到位,按照规定只有低保等低收入者才可能获得医疗救助(这种渠道在现实中可能还未必通畅),而中等收入家庭,外来工家庭,动辄数万元的昂贵治疗费用则由他们全额承担,致使甲流重症患者欠费问题凸显;即使参加了医疗保险,也仍只是按照普通疾病的比例给患者报销,很多治疗甲流重症的特殊药品都不在报销范围之内,仍有相当一部分医疗费用要由患者自己承担。

  因为难堪重负的医疗费用,不仅有经济困难的甲流重症患者被迫放弃治疗,欠费问题也让医院的治疗积极性很受影响,甲流患儿被弃尸水沟事件就是其中最为悲哀的典型例证———家属放弃治疗是出于经济考虑,医院准许出院也宣称没有过错,那么谁该为悲剧负责?无论如何,答案里肯定少不了甲流重症患者政府救助机制的缺位。

  对重症患者的救治,不仅关乎患者个体生命安全,也是甲流疫情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患者是否参加医保,都理当重点给予经费救助。甲流重症患者救治离不开政府的责任托底,即使出于现实原因取消了全由政府埋单的政策,也不应该是完全的政府责任撤出。

  现在,加强甲流重症患者救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已经有了,相关经费却始终得不到具体落实,而是部门间互相扯皮。如此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当前,公共利益理当远在部门利益之上,有关部门必须齐心协力以最快速度建立起甲流重症患者的救助机制,尽快填补贫困患者救治经费的帮扶政策空白,而不是以部门利益为中心互相推卸理应承担的政府托底责任。(舒圣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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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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