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打击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由于公安机关加大了对网络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网络淫秽色情活动出现了新动向,绝大多数淫秽色情网站服务器迁移到境外,同时,境内淫秽色情活动逐渐向QQ群、博客等网络服务秘密转移。近日,北京、江苏徐州、山东烟台、辽宁沈阳警方集中破获了一批网络淫秽色情大要案件,沉重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一、江苏等地警方成功破获境外“性吧sex8”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09年12月,江苏省徐州市局网警支队工作中发现,本市有人参与管理境外“性吧sex8”中文淫秽色情网站。该网站涉嫌通过招募版主、发展会员等方式,向我国境内大肆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并通过银行转账、网络支付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经初步核实,该网站有大板块8个,22个分区,细分板块124个,注册会员332万,VIP会员2400人,主题帖80万,跟帖640万,是境外大型中文淫秽色情网站。经进一步侦察,办案民警摸清了该网站内部组织架构和体系,确定了30余名境内主要管理人员身份,涉及江苏、广东、浙江、河南、湖北、山东等23个省(区、市),认定各种淫秽图片5万多张、文章1500多篇、电影1300多部。在涉案证据充分、涉案人员身份明确、团伙组织结构清晰的情况下,1月14日,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23个省(区、市)50多个抓捕小组300余名民警陆续开展了抓捕行动,相继抓获国内总版主李某等违法犯罪嫌疑人81名。经审讯查明,境外“性吧”淫秽色情网站通过收取VIP会员渠道进行牟利,该网站VIP会员2400人,收费标准为,季度VIP人民币238元、半年VIP人民币398元、年度VIP人民币796元,均通过工商银行账号进行转帐获利,同时,“性吧”网站对该网站的超级版主级别以上的37名管理人员每月给予300元至1500元人民币不等的工作补贴。
截至目前,部分省市公安机关抓捕工作还在紧张进行中,已有6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北京警方成功破获3起利用博客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近日,北京市公安局网安处会同海淀分局、丰台分局和朝阳分局网安部门和刑侦部门,连续破获3起利用博客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2009年12月15日,北京公安机关接网民举报,反映一“网易”博客内容中存在淫秽色情内容。接到报警后,北京市公安局网安处高度重视,立即核查报警材料,固定相关证据。经查,该“网易”博客确有部分淫秽色情内容,故依法责令网易公司关闭该博客。同时,办案人员进一步扩线侦察后发现,该博客内容多次引用其他博客的内容,其中3个名为“xiaozhangzuo的博客”、“sexyw的博客”和“caoyuemei12345的博客”内容中存在大量淫秽色情内容,民警迅速利用技术手段对上述博客进行远程取证,经鉴定,均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根据对三个涉案博客登陆情况分析,锁定犯罪嫌疑人位置,北京市公安局网安处迅速与海淀分局、丰台分局和朝阳分局相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展开抓捕行动。2010年1月8日、11日、15日,分别将犯罪嫌疑人左某(男,33岁,甘肃省六盘水市人)、张某(男,26岁,河南省商丘市人)、单某(男,40岁,山东省泰安市人)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左某供述其在北京进修学习期间,在网上搜集400余张淫秽色情图片,发布在个人博客上,现该人已被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其在2009年5月至12月间,在网上搜集20余张淫秽色情图片,发布在个人博客上,已被网民点击2万余次,现该人已被丰台分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单某供述其在2009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博客上发布淫秽图片400余张,已被网民点击7万余次,现该人已被朝阳分局刑事拘留。
三、山东烟台警方成功侦破“烟台色友群”传播淫秽物品案。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机关侦破了全市首起利用互联网QQ群传播淫秽色情物品案,一举捣毁以鹿某为首的传播淫秽物品违法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0余名,有效净化了本市网络环境。这起案件是烟台市迄今为止传播范围最大、影响最恶劣、处理人数最多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案。
2009年11月16,烟台市芝罘区网监民警发现有人在本市“烟台论坛”发帖召集网民加入QQ群“烟台色友群”。凭着职业敏感,网监民警意识到该QQ群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活动,遂立即对该QQ群展开了追踪调查。经过暗中调查,发现该QQ群共享空间内有淫秽色情电影链接300余部,淫秽色情图片100多张,群内网民每天发布的淫秽色情图片近百张。同时, QQ群会员人数已达到450余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烟台市公安机关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工作。经连续10余天艰苦工作,专案组民警固定了该QQ群淫秽色情电子证据。11月26日晚,专案组民警统一实施抓捕行动,将团伙首犯鹿某抓获归案,缴获作案电脑2台。经审讯,鹿某交待其创建“烟台色友群”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犯罪事实。2009年9月15日,鹿某建立QQ群“烟台交友群”,为吸引人气,将QQ群改名为“烟台色友群”,并在QQ群共享空间内上传了300余部淫秽色情电影链接。同时,鹿某“提拔”于某等人为群管理员,在群内发布大量淫秽色情图片、信息等。专案组成员根据线索,12月2日至12月8日,先后赴蓬莱、福山、青岛等地将QQ群管理员于某、吕某、张某等25人抓获。目前,鹿某已被检察院批捕,于某等人分别被刑事拘留和治安处罚。
四、辽宁沈阳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利用QQ群组织卖淫案。2009年12月,辽宁省沈阳市公安机关通过“网上网下”合围攻坚,成功打掉一网上特大组织妇女卖淫犯罪团伙。
2009年12月6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发现,有人利用互联网在名为“沈阳夜生活”的QQ群中发布组织、介绍妇女卖淫活动的信息。该支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全面侦察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在网上发布卖淫小姐信息,在网下进行卖淫交易,故办案民警采取了“网上网下”合围攻坚的方式,收集嫌疑人在互联网上组织卖淫行为的证据,同时在网下实地侦察、取证、蹲守,以确定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和活动轨迹。经过几周连续工作,侦察人员通过网络技术优势和传统侦查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确定了QQ群群主以及卖淫小姐的居住地点,从2009年12月28日开始,各警种紧密配合下,一举捣毁了利用“沈阳夜生活”QQ群进行网上招嫖,组织妇女卖淫的犯罪团伙,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QQ群群主孟某、协助容留组织卖淫人员张某、刘某2人。目前,孟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刘某分别被给予行政拘留和收容教育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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