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细数网上交易欺诈手段:信用评价成焦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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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细数网上交易欺诈手段:信用评价成焦点
2010年03月15日 14:38 来源:上海文汇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由于发展速度过快,相应的法律规范难以配套落实,加之部分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淡漠,导致电子商务、尤其是C2C网上交易鱼龙混杂,消费者一不留神就会“上套吃药”,权益受损后难以讨回公道更是行业“潜规则”。以下是记者近期整理出的一组电子商务侵权典型案例:

  留言不爽,“米田共”伺候

  浙江的赵小姐从网上购得一款服装,货到后,发现有些货不对板,于是在网上跟卖家“沟通”了几句。赵小姐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她收到一个精致的包装盒。打开盒子,里面有一个盒子,再打开,还有一个盒子,再打开,又是一个盒子!这个盒子里面,居然放着一坨大便!赵小姐不敢再唠叨了,因为卖家已经掌握她的地址和手机号码等资料,“万一卖家恼羞成怒,给我寄颗炸弹过来怎么办?”赵小姐自认倒霉。

  有网购人士说,类似以“寄屎”方式报复买家的卖家,网上不是一个两个。

  无证无票 维权要打“无头官司”

  大连的谢小姐在网上看中一件衣服,价格500元,由于当时该购物网站正在系统更新和维护,无法完成支付宝交易,她选择了汇款购买。衣服收到后,谢小姐发现该衣服并不是卖家说的“专柜正品”,而是“精仿版”,气愤的谢小姐决定退货,可对方在电话中说,页面上明确了“不退不换”。再打去电话或留言,对方干脆置之不理。谢小姐想到维权,可是因为没有通过支付宝交易,整个交易过程得不到网站的任何保护,更重要的是,自己连购物的凭据也没有。去找消费者协会?想想连发票或收据都没有,怎么投诉。

  想来,在网上向个人买家买东西,什么时候拿到过发票?

  快递很忙 “乌龙验货”成惯例

  去年10月,上海市民程女士在网上看中一款化妆品,经过一番询价后觉得价格要比商场便宜了不少,而且商家的“信誉度也挺高”,于是决定下单。过了两天化妆品到了,因为当时程女士不在家,快递员未经验货手续就擅自签名签收。程女士回家开包后发现,化妆品包装是坏的。

  经过与快递公司一番交涉,公司表示,他们一天要送很多单子,要是都逐一拆开验货根本不可能。通常情况下,只要客户确定外包装完好,会要求客户先签字确认收到货后,才允许拆封查验。更有一些快递员为图省事,在给单位职工送快件时,一般会直将包裹留在收发室或随便拉一个人签收,买家根本无从验货。

  “开关店”低价是鱼饵

  一些无良商家用大大低于市价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但提供的商品不是二手货就是假货。由于在网上注册一家网店成本极低,不少商家甚至玩起卷款走人的“开关店”把戏,反正骗了这批人后,大不了换个地方再玩就是。

  北京的刘小姐在某网店看中了一款“名牌”手提包,标出的价格只是实体店的一半。经不住诱惑,刘小姐按照网页提示向指定的账户汇了钱。两个星期过去了,刘小姐却依然没有收到手提包,再次登录该网页的时候,这家网站已经无法打开。刘小姐打开购买时保存的页面,发现这家店的“霸王条款”规定:“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看着眼前这个“名牌”包包,刘小姐无计可施。

  “信用度”买卖明码吆喝

  为了奖励诚实守信的商家,国内最大C2C网站淘宝推出信用级别制度。淘宝会员在淘宝网每使用支付宝成功交易一次,就可以对交易对象作一次信用评价。在现行游戏规则下,信用越高,卖家在淘宝店铺排列的位置就越靠前,也就越能吸引客户。

  根据淘宝的初衷,“信用度”原本应该成为消费者网上交易的重要依据,但因为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信用度”竟然也可以成为某些人的摇钱树。记者在网上输入“网店刷钻”、“刷信用”等关键字后,可以轻易的查到10多万个结果,其中大多数都是专业“淘宝代刷信誉服务”的网站。其中一个网站上标出的价格是,实物一钻275元,二钻550元、三钻1000元、四钻1900元、五钻3500元、一冠(皇冠)6000元。

  “扔煤球”“泼污水” 不交钱,就臭你

  信用度是由好评积累而成,有好评也必然有恶评。看到“刷信用”可以赚钱,不法之徒做起了“恶评”生意,甚至有了所谓的“职业恶评师”——这些人以给网店“差评”做威胁,向卖家索要钱财。有网友爆料称,某些知名高的所谓“职业恶评师”,单单靠着“泼污水”、“扔煤球”,其月收入就可以高达五位数。

  有良心发现的所谓“恶评师”透露,“恶评师”的作业流程一般是:先是正常购物,收到货后再跟卖家联系,通过各种方式暗示对方,如果不把钱退回,就给他差评。由于很多淘宝卖家都担心店铺经营受影响,一般都会选择乖乖退钱,对已经发出去的货干脆选择放弃。“恶评师”从支付宝收回钱后,再上网把收到的货转手卖掉,平白无故就赚一笔。

  货款转划 “钞票老句不脱手”

  上海人有句俗语说是“钞票老句不脱手”,意为精明的买家,买东西时一般不会轻易先把钱给对方,因为付出去的钱要回来就难了。“钞票老句不脱手”在网上交易时也是必须牢记的“金科玉律”,网络购物现在普遍采用支付宝,其规则是在买家确认后系统才会把钱转给卖家,这看上去万无一失,但遇到“阿诈里”,照样有办法蒙你。一些无良商家利用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卖一些在短期内难以辨识的所谓“高仿品”。如果没有专业知识,这些商品一般很难在支付宝的15天规定时间里辨别真伪——根据规定,如果买家没有意见,15天后网站会自动把钱划给卖家。很多骗子就利用这个漏洞,把买家购买的正品换成所谓的“高仿品”。一旦钱划进卖家的账号,再想退款就没有那么容易啦。

  劫持页面 买家“眼球”也能卖钱

  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前提是你必须用电脑上网,而单单是上网、进入页面这个简单动作,也会成为不法之徒的生财之道。有消费者投诉称,一些网站暗中在页面上给消费者“下套”,消费者根据提示点击进入下一个链接时,出来的会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页面,消费者必须进入相关网站浏览。更可恶的是这种“强制链接”除了关闭网站,根本退不回去——而网站则可以凭你的所谓点击率坐收佣金。

  而更令人发指的是,个别网站还强行修改消费者的浏览器设置,将自己的网站设为主页,使消费者每次上网时必须先浏览其产品。有的网站甚至还暗中利用黑客软件“劫持”消费者,强行接入收费昂贵的国际长途电话系统,使消费者在浑然不知中付出高昂的国际话费。

  退款 看得见拿不到

  网上购物,点击“购买”、“确认”很方便,但如果一旦因为种种原因发生退换货,麻烦不是一点点。部分购物网站往往会采用各种借口予以拒绝,甚至对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根本就不作反应。个别网站则采用所谓“变通方式”:退货可以,但钱是绝不会真金白银还给你的。业内通行的所谓“行规”是:退回的货款存在买家的虚拟账号中,待下次交易时再自动扣除。反正这笔钱是赚定你了。

  蝇头小利也要赚

  按照目前网上购物的所谓行规,本市或省内首重是5元一单,周边地区首重为8元一单,出省或市以外则最低是10元,续重一般都是每公斤8元。在物流业比较发达的江浙沪地区,一些快递公司为争取客户,收取的邮资会比这一行业标准更便宜;而一些生意好的网店因为业务多,快递公司为“薄利多销”,一般会给予更多的让利。比如,网上标出的收费标准是一单20元,但卖家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内部结算价格为10元。不过,卖家收取买家的快递费则依旧为20元。就连这样的蝇头小利卖家也能赚你,难怪有人要感叹网上交易水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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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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