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天价选号费被驳 律师:属市场调节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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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讨天价选号费被驳 律师:属市场调节价
2009年09月15日 16:59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了尾号5个“8”,王先生花费了8.8万元“选号费”,事后,他既觉得不值,又认为对方违法,遂将手机店告到海淀法院,索要这笔钱。昨天,法院认定双方属于自愿交易,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吉祥号”开出8.8万天价

  2006年10月,王先生在一手机店看中了一张中国移动的手机卡号(137×××88888),一番讨价还价,对方就是不松口:8.8万元。成交后,手机店向王先生出具了一张8.8万元收据和中国移动8.8万元充值发票,收据上写明“此卡不可退,不可换”。

  庭审时,王先生称,根据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规定,代理商只能向消费者收取50元的SIM卡工本费,此外不得收取任何号码资源占用费。王先生认为,手机店的行为属于乱加价,明显违法,构成欺诈,要求双倍赔偿17.6万元。

  手机店则辩称,王先生当时购买“吉祥号”时,双方已经对价格和相关说明达成共识,“王先生买的手机号在十万个号码中才出现一个,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我们加价不算欺诈。”

  法院认为,王先生与手机店的交易行为出于双方自愿,8.8万元的价格也是双方商议确定的,手机店并未使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出售该卡,所以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律师看法:“选号费”属于市场调节价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戴福律师分析说,我国信息产业部曾下文规定,严禁运营商擅自拍卖号码资源,也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如果是从代理商手中买号,则不受法律法规限制。

  戴律师说,“选号费”属于私人性质,是买卖双方自主、自愿的交易行为,它的定价受市场调节。RJ210

  揭秘

  “选号费”究竟被谁挣了

  记者拨通了移动公司的客服电话,据客服人员介绍,运营商根本不存在任何“选号费”,号码是统一发到各营业厅,客户再通过自动选号机选号,号码无论“吉祥”与否,都是一样的价格。

  那么,手机店、报亭等出售手机号的代理商为什么能拿到大量“吉祥号”呢?“我们也是去营业厅购买号码,所有号码都按照一般市场价收购,因为不需要登记身份证,我们可疯狂购号。”据玉泉路附近一家代理商自曝,有“门路”的代理商一般都认识运营商内部人员,运营商什么时候放号、什么时候有返话费活动,他们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借机揽客。

  代理商会挑选“6”、“8”或者“串号”(尾号相同)比较集中的营业厅大量购号,得手后,如果只有一个“吉祥数字”,他们一般加价50元,三个以上的,“选号费”即可上千元。在“吉祥号码”稀缺的情况下,卖出一个比较好的“吉祥卡”比普通卡能高出上百倍利润。该名代理商都说:“‘吉祥号码’已经是新的投机市场,我们都成了‘号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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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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