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20日开始,北京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必再来回往返于财政所和银行,在中标的销售网点就可一次性领到由销售网点垫付的补贴款。
北京市商务委近日下发《关于调整我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称,从9月20日起,本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方式调整为由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当场垫付补贴资金给农民。9月20日前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则仍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按照新的补贴兑付流程,农民今后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只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指定的销售网点,由销售网点垫付产品售价13%的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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