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处置13万亩“供而未用”土地
中新社海口8月28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8日通报,该省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结束,共处置闲置土地1105宗13.24万亩,宗数、面积处置率均超过95%。
海南省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自2013年3月开始,共发现1150宗、13.92万亩“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分别采取无偿收回、征收闲置费、有偿收回、置换、改变用途、临时使用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
据介绍,截止7月底,闲置土地按面积计算处置率为95.1%,按宗数计算的处置率为96.1%,其中无偿收回1.51万亩,有偿收回2.67万亩;征缴闲置费3326亩,共征缴3.51亿元(人民币,下同),已入库1.7亿元;延长动工开发期限7.4万亩;以置换和临时使用等其他方式处置1.33万亩闲置土地。
海南采用公开挂牌督办、现场督察、约谈机制等形式推动土地专项处置工作。印发《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土地置换办法》等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范土地供应及后继开发监管行为,避免新增闲置土地;完善对土地供后开发利用进行监管动态巡查机制。
目前,该省尚有海口、琼中等10市县的45宗、6831亩土地未完成处置。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县在清理处置工作中,对因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积极消除政府原因,与企业重新约定动工期限,明确逾期未动工的,将予以无偿收回,大力促进项目动工开发。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处置工作以来已动工开发建设的闲置土地219宗、2.12万亩,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约189亿元。
海南省将完善相关闲置土地处置的政策,制订《闲置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