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低价高档“公”小区 权力变现裸奔剧
“凭什么公务员购买高档小区住房,价钱却比经适房还低?”近日,河南濮阳有群众反映,当地大力建设高档“公务员小区”,而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一半。记者调查发现,涉事楼盘确为当地面向市直单位公务员定向开发的商品住房(7月29日《中国青年报》)。
面对各界质疑,相关负责人的回应,显得底气十足。其所谓“手续齐全,愿受监督”的说辞,颇有一副问心无愧的架势。只是,这是一起疑似的“权力自肥”,利益相关人的自辩,总显得局促而无力。
回顾该“公务员小区”的前世今生,很容易发现种种隐匿的蛛丝马迹。自始至终,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手策划、全程操盘了整个过程。其不仅参股成立了专门的地产公司,从而获得建房资质;更全面负责了“该小区项目的立项、报批”,“协调减免相关事宜”;此外,还签订协议,严格限制了楼盘的利润、售价——为了定制一座公务员小区,濮阳竟然定制了一个公司、定制了一揽子的政策优惠,当真是穷尽手段、不惜工本。
既想建公务员小区,又不想留下“公权自肥”的话柄。于是,濮阳当地将一切操作,包装在“商业行为”的外衣之下。只可惜,一连串的市场化“修饰”,未能掩盖住“豪宅低价”所带来的强烈震撼。
商品房定向建购并无特别原罪,濮阳的“公务员小区”所以引发非议,乃是因为职能部门毫无避嫌意识,几乎在以某种“裸奔”的姿态自利自肥。作为公共资源的分配方,同时又是资源衍生品的直接受益者,当地职能机关似乎走进了某种“变公地为私产”的贪婪陷阱之中。以“公务员小区”之名,政府机构宁愿低价出售土地,开发商也放弃了对利润的追求。一团和气、互帮互助的氛围中,一出利益置换的荒诞剧就此完成。
“公务员小区”事件,无非再次说明,只要行政体内部缺乏专业的权责区隔,其成员便会凝聚成一个共谋和利己的利益整体。在此情境内,资源配置权、审批权、政策颁布权等等,都会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四川 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