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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爷"墓园使用农用地面积共6.66公顷 未批先建

2013年07月26日 09:5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陆丰“坟爷”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陆丰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依法查处。

    据陆丰市国土资源局调查认定:潭西镇人民政府安福公墓园两期三批次实际使用农用地面积共6.66公顷。陆丰市国土测绘队测量山体破坏面积12.46公顷,未经国土部门依法批准,属于未批先建。鉴于上述情况,陆丰市国土资源局认为,潭西镇人民政府未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并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于2013年4月9日开出《土地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陆国土资【2013】73号)将该案移送陆丰市公安局审查。

    林耀忠、林耀昌作为直接责任人与潭西镇政府签订了《潭西镇生态公墓园项目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书》明确了委托权限:乙方(林耀忠、林耀昌)必须在国家、省、汕尾市、陆丰市及相关部门关于殡葬管理和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管理条例规定及许可范围内筹建、经办和管理安福墓园,筹建、经办和管理期间所发生违规行为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陆丰市公安局于2013年4月10日根据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陆国土资【2013】73号)和《潭西镇生态公墓园项目委托协议书》等相关材料证据对潭西镇人民政府和本案直接责任人林耀昌、林耀忠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林耀忠于2013年6月16日经传唤到案;犯罪嫌疑人林耀昌于2013年7月16日抓捕到案。犯罪嫌疑人林耀忠于2013年7月19日经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本案于2013年7月23日移送汕尾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侦办,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陆丰市纪检部门于3月28日成立调查组。就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墓园存在违规承包、未批先建、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对涉及本案的相关单位、部门责任人开展调查。经纪检部门初步调查: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墓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未能完善用地手续,非法占用农用地;2、有违规对外经营行为,其服务范围扩展至周边乡镇;3、建设、出售超面积墓穴;4、个别墓位档案资料未附有火化证明或迁坟证明。

    作为法人主体单位的潭西镇原党委书记、镇长,现任党委书记、镇长以及作为殡葬管理工作主管部门的市民政局原任局长、现任局长和分管殡改工作的副局长及业务股室的负责人对安福墓园所存在的违规问题负有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的责任,是失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今年4月3日,对原潭西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林华彬;原潭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庄利杰;原潭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现内湖镇党委书记)钱健雄;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赵武装;现任潭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建钢;市民政局原局长蔡秉陆、现任局长林少葵,分管殡葬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林贵淑及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沈哲予以立案查处。有关问题仍在调查之中。(记者/洪继宇 戎飞腾 通讯员/陆新办)

    新华视点

    聚焦陆丰“坟爷”三大焦点

    24日下午,因被举报违规经营公墓敛财数亿元的广东陆丰“坟爷”林耀昌,委托家属和律师在广州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林耀昌的哥哥林耀武在现场打出红色条幅:“我弟不是‘坟爷’”,高调“喊冤”并一 一回应举报内容。而实名举报“坟爷”的陆丰市原潭东村委会主任林键国随后也现身接受媒体采访,对“坟爷”家属的说法进行了驳斥和反击。

    针锋相对的举报和“喊冤”背后,究竟谁是谁非?“违规敛财数亿元”的举报是否属实?地方政府委托经营公墓的一纸协议,是否异化成为部分人“非法占地敛财”的工具?

    焦点1

    委托私人建公墓是否合法?

    针对外界关于安福公墓是“官商勾结”产物的说法,林耀武24日向记者出示2008年陆丰市政府及陆丰市民政局发出的文件批复,称安福公墓建设经过陆丰市政府及民政局认可批准,缺乏资金的潭西镇政府按“保本微利”原则引进社会资本。“潭西镇领导多次找到林耀昌、林耀忠,邀请他们响应政府号召、造福乡里。”

    针对林耀昌家属拿出政府文件自证“清白”,林键国反驳说,安福公墓是潭西镇政府承包给林耀昌的,本身就不合法,而且“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林键国告诉记者,安福公墓的法人代表、产权、资产均系镇政府,原潭西镇领导将此项目委托给林耀昌经营,并在物价局等单位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文件,使得安福公墓蜕变成经营性墓园。

    焦点2

    是否违规经营大幅敛财?

    林耀昌家属认为,“非法敛财上亿的”说法是“无中生有”,林耀昌建墓经营实则是“亏本生意”。

    林耀武说,安福公墓一期工程时,墓穴费为850元每平方米。2012年以后二期工程的墓穴费分为四类,每平方米价格分别为800元、1400元、1900元和2300元。“这些定价都经汕尾市物价局批复同意,林家兄弟为安福墓园投资了6300万元,至今只收回1000多万元,这叫什么占地敛财?”

    陆丰市纪检部门初步调查的结果显示,安福公墓确实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未能完善用地手续,非法占用农用地;二是有违规对外经营行为,其服务范围扩展至周边乡镇;三是建设、出售超面积墓穴;四是个别墓位档案资料未附有火化证明或迁坟证明。

    焦点3

    当地领导应承担什么责任?

    林耀昌家属认为,建设公墓的相关手续都是潭西镇政府一手办理,林家兄弟只负责投资运营,陆丰市国土局才是“坟爷”一事的罪魁祸首。林耀武说,安福公益墓园已经符合办理用地手续的条件,但陆丰市国土局受理建设用地申请4年却一直没有作出答复,其行政不作为才是造成“坟爷”一案的关键原因。

    这种说法是否有理?当地领导干部在这一事件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陆丰市政府新闻办向记者透露,今年4月,陆丰市公安局对林耀昌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立案侦查的同时,陆丰市纪委已对涉及“坟爷”非法占地一事的多名领导干部进行立案查处。

    新华社记者 毛一竹 詹奕嘉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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