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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提醒:明码实价签好购房合同避免损失

2012年03月09日 15:2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办白金卡可以“交1万顶3万用”,还可以参加摇号,凭号抽签选房。也就是说,优惠还是其次,如果不办理这个白金卡,可能你连参加摇号、购房的资格都没有了。面对如此的利益诱惑加上摇号限制,想要购买住房的消费者还有什么理由拒绝?这种营销手法真是有利于消费者吗?结果却并非完全这样。

  目前,有关办理“白金卡”、“VIP卡”优惠卡购房中存在问题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主要问题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违规通过办卡方式变相销售;二是办卡开具的是“信息服务费”等,最后不能计入房款,一旦出现退房纠纷时,这部分财产权得不到保障;三是这种办卡优惠的手法多是以电子商务模式出现,通过互联网组织营销,这些网商或没有中介、居间资格,或涉嫌违反税收有关规定。

  从近期的情况看,又有新的手法,特别在二线城市,如从推出“1万抵5万,2万抵10万”,变成了“交一万顶六平方”的“平米运动”和“团购卡”等形式,实际性质则与“白金卡”、“VIP卡”是一样的。

  针对以上所谓的办卡优惠现象,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注意以下事项:

  1、商品房销售必须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

  2、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楼盘未定价就先给客户办“白金卡”、“VIP卡”等行为违反了发改委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规定。

  3、由于“白金卡”、“VIP卡”等最终开具的发票多是“信息服务费”,不能含在总房款中,消费者虽然初期可以在契税计算时得到“实惠”(涉嫌多方合意逃税取得),但是一旦涉及对方违约交房、退房等纠纷时,这部分“信息服务费”主张困难。如果所购房屋今后上市交易,减税基数也受影响。

  4、通过有资质的商品房经营者购买房屋,明码实价交易,签好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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