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晚发生在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事故已致43人死亡,火灾事故因舞王俱乐部大厅演员表演施放烟火至天花板着火断电所致,当晚该俱乐部内约有近千人,事故亡者多为浓烟烟熏、踩踏致死。 中新社发 陈文 摄
|
9月20日晚发生在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事故已致43人死亡,火灾事故因舞王俱乐部大厅演员表演施放烟火至天花板着火断电所致,当晚该俱乐部内约有近千人,事故亡者多为浓烟烟熏、踩踏致死。 中新社发 陈文 摄
|
中新网10月8日电 香港《大公报》10月8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公安,顾名思义,就是先“公”后“安”,一些公安部门,当被私欲驱使的时候,当公正已经不复存在的时候,安全也就成了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正视“警察当‘股东’,后果很严重”这一社会命题,必须用重力,出重拳,加大对公安队伍的整治力度。要保一方平安,就不能让警察当“股东”成为一种社会常态。
文章摘录如下:
不久前,深圳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内一把自制礼花弹手枪像往常一样对天一射,酿成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祸。烟花引燃了天花板的聚氨酯泡沫引发火灾,三百多名在场人员惊恐逃命,有毒的浓烟和踩踏造成四十四人死亡、数十人受伤。
经调查得知,舞王俱乐部的股东张伟,原先是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法制科民警,现在为深圳海关缉私局民警,他还伙同其弟张健在龙园路开设菲斯特派对酒吧,属无证照经营。据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一位知情人介绍,张伟在当地很有名气,因经营舞厅而富,善于打通环节、摆平事情。分局的一位领导可能在多个舞厅、足浴城以及舞王俱乐部、鑫龙名都休闲会所等娱乐场所持有“干股”。舞王俱乐部根本的问题并非无证照,也不是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住,而是它通向各职能部门的“路”是畅通的。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吞噬了四十四条鲜活的生命,发生如此惨剧,委实让人心痛。然而,痛定思痛之余,我们更应该对这场大火的“幕后隐情”作一些反思和探究。
这些年我们的社会中总有一些反常现象,有些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项目,比如赌博、卖淫嫖娼等,在一些地方却能大行其道。何以如此?盖因这些经营场所都有自己的“保护伞”。当然,这些“保护伞”人家不会给你“白打”,是要有代价的,有的要收取一定的“保护费”,有的干脆就是“合伙经营”。以深圳舞王俱乐部为例,既无营业执照,也无消防措施,可长期能经营,这个俱乐部的店老板如果不是民警张伟,如果龙岗公安分局的领导没有“干股”,这个俱乐部能长期存在吗?
警察本来是保一方平安的保护神,可当他们成为“股东”后,一些娱乐场所就成了他们的经营地盘。棋牌室里聚众赌博,他们可以熟视无睹,洗浴中心卖淫嫖娼,他们可以坐视不管。稍有风吹草动,这些“股东”便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来个“事先通知”,待风声一过,立刻又“恢复原形”。在这些“股东”的一亩三分地上,几乎到处都是“绿灯”,成了名副其实的“灯下黑”。
据悉,深圳发生了这场大火之后,全国娱乐场所将进行一次集中整顿,进行安全大检查。依笔者所见,进行整顿也好,进行安全大检查也好,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必须对这些经营场所的“股东”来个彻查,看看都是哪里些人在参与经营,对于警察参与经营的,要尽让他们与经营场所脱鈎,不能再让这种警察当“股东”的现象继续存在。
当下一些地方“扫黄打非”已经流于形式,究其原因,根本在于警察涉嫌其中。公安,顾名思义,就是先“公”后“安”,一些公安部门,当被私欲驱使的时候,当公正已经不复存在的时候,安全也就成了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正视“警察当‘股东’,后果很严重”这一社会命题,必须用重力,出重拳,加大对公安队伍的整治力度。要保一方平安,就不能让警察当“股东”成为一种社会常态。 (李红军)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