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报:“富民”是台湾缩小贫富差距第一步
中新网2月9日电 台湾行政机构负责人陈冲一上任就提出“富民经济”,强调经济转型与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性。台湾《经济日报》今日发表社论指出,新人新政,其间存有清楚的政策逻辑,值得细细推敲。这是陈冲的行事风格之一,政策已依逻辑铺展开来。
文章摘编如下:
“行政院长”陈冲一上任就提出富民经济,强调经济转型与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性。新人新政,目标喊得响亮而远大,或有人视为华丽的旗帜,或有人论为空泛的口号,但稍加探究,其间实存有清楚的政策逻辑,值得细细推敲。这是“陈揆”的行事风格之一,不直跳结论,但政策已依逻辑铺展开来。
富民经济、经济转型、缩小贫富差距三者间,要怎么连结?先从贫富差距谈起,且须厘清“所得差距”与“贫富差距”的不同。由于“政府”掌握的个人所得,集中于岛内的薪资与股息所得,目前公布的所得差距也是由此而来,因而“政府”观察的所得差距仅是“部分”及“当期”的现象,真正的贫富差距应是针对家户的“全部各种所得”,并且观察“长期累积”的幅度,税制因而在此扮演了重要角色。
目前台湾税制是“政府”课不到海外所得、土地增值税以公告现值课征,并停征证券交易所得税,还存在各式避税管道。富有家户群有非常多这类课不到税、免税或减税的收入,底层家户群则很少,因而“政府”统计的所得差距绝对低于贫富差距,且受薪阶级的收入多数须课税,而富有阶层却有不少免税,形成不公平。因此,“政府”虽提出最低税负、奢侈税等,但其修正效果有限。
然而,贫富差距却是造成人民对经济成长无感的主因。从绝对观点论之,多数人民的长期实质所得未提升,都会区房价又因税负优惠与低利率而飙涨,让人民买房负担沉重,加上扶养小孩支出大,人民感觉富不起来。从相对剥夺感论之,许多人投资房地产赚取优渥报酬,甚至暴利,但也不用缴很多税,还炒高房价让大家买不起房子;同样的,股市发展主要的获利者是上市公司创业者、主管与少数精明的投资人,但其股市获利不用缴税。
但问题的源头仍在于人民的长期实质所得未提升。这是众多因素使然,但“政府”未随全球经济变化,适时修正与执行有效的产业发展政策必是主因之一。过去十多年来,台湾经济结构因内需市场较小,无法支撑较大幅度的成长,偏重立即见效的出口产业与减税扶植政策,虽短期护持了经济成长,但产业附加价值未有提高、毛利率则不断降低,还形成台商从工厂外移,到上下游、产业核心的外迁,整体发展模式让台湾似乎成了计帐与筹资单位,而“政府”高喊的营运中心却日渐模糊。
过去我们引以为傲的高科技新兴工业化,变成“台湾接单、海外生产”的变异体,造成众多台商、台干移居海外而随之置产、投资与扩大消费。虽然这些“台湾接单、海外生产”的成果有反映在岛内经济成长与公司业绩,但因在台湾没有相应的投资与消费,也造成“政府”统计与人民感受间的落差。因此,当“政府”频频宣扬经济成长政绩时,人民的感受是“喝到汤、未吃到肉”,而当台湾遭受国际经济衰退与海啸冲击时,民众却是首当其冲。
因此,马“政府”要缩小贫富差距的作法,当然要透过经济转型以普遍提升薪资阶层的所得,而“政府”若能以现有资源来达成,也不一定要从税负制度着手。不过,目前“政府”可用资源有限,是否仍要运用土地、股票等资本利得税,以支持会直接在台湾投资与引发消费的产业,就存有讨论空间。因此,缩减贫富差距必然要面对资本利得问题,但不代表要全面恢复资本利得税,能促进台湾人民实质所得与就业水平的资本利得税,如果仍须部分减征、缓征或免征,“新阁”就应以清楚的论述说服社会。“陈揆”在上任记者会时说,未来税制改革,像是任何租税优惠,一定要以创造就业为重要标准,正是他试图在富民经济、经济转型与缩小贫富差距间安排的路径,但能不能成功,就要看新“内阁”的执行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