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河南省省级、省辖市级机关,省、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补充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原则上从下级机关公开遴选,或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试录用。
记者从河南省公务员局了解到,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参加遴选的对象,应为下级机关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其中,参加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省辖市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遴选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拟遴选职位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公开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公共科目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每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必须多于拟遴选人数。
河南省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此举意在逐步改善省、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党政领导机关干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来的良性互动的用人导向。 (记者 王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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