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早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截至15日中午,根据青海玉树抗震指挥部报告,地震已造成617人死亡,313人失踪,9110人受伤,其中970人重伤。(中央电视台4月15日)
又一场突然降临的重大灾难,撕裂了这个宁静的小城。无可回避的是,必然会有更多人员伤亡的消息传出,有太多遭遇不幸的同胞等待援救。虽然附近四省已经紧急派出救援队伍,但灾难所造成的水电供应全面停顿、医疗救助条件不足等问题,正在考验着每个灾民的生存底线。
此时此刻,正如两年前的“5·12”汶川大地震一样,所有中国人都应当行动起来。媒体出于传播真实信息的公共责任,需要第一时间奔赴现场,为公众现场报道;继政府各项公共应急体系启动之后,民间力量的激活也应同步。志愿者队伍、具有心理医疗等专业技术的爱心人士去灾区帮助同胞,社会各界的捐款捐物活动尽快举行,为灾民雪中送炭。这些,都是应有之义。
我们其实还能做得更多。对于在地震中受伤或者失去家园与校园的孩子,各地应伸出热情的双手,欢迎他们来“第二故乡”治疗创伤、抚慰心灵,重新进入课堂。同时,在震后救助的这段时间,我们不仅需要给伤者身体上的医治,还要给予他们心理上的抚慰。
经历了“5·12”汶川大地震的洗礼与经验积淀,民间有识之士在推动捐助物资流程与走向公开透明化、协助政府在救灾过程的投入协调等问题上,同样可以做出更多的努力。民众不仅要在具体事务层面上成为共同参与者、推动者,更要在建立起一个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可监督可问责、未雨绸缪的风险管理体系和社会机制上,贡献更多的心智。
一个理想中逐步完善的民间救援机制,不仅体现在人人皆有的爱心襄助上,还应是以法治为价值基础,权力与责任明晰的、国家和社会分工明确的,不但能够确保风险管理的经济和有效性,还能清晰地界定政府和民间的责任,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符合基本现代法治社会理念的体系。
国难当头,同舟共济,公民需要担当,社会需要担当。一个充满爱心的国度,一个曾经在两年前创造爱的奇迹的民族,必然会全力以赴,关照每一位受难同胞,关注与抗震救灾同等重要的制度完善。总理说 “多难兴邦”,如何兴邦?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建立起一个不但能够应付天灾、同时也能保障所有人福祉的现代社会机制来,这是我们的历史责任,在灾难中更需凸显。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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