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法修改对农民工参加工作地选举可暂不作规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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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法修改对农民工参加工作地选举可暂不作规定
2010年03月08日 10: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月8日上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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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8日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王兆国在报告中说,现在解决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参加现工作地的县乡直接选举的问题还不具备,因此这次选举法修改对此可暂不作规定。

  王兆国说,有些常委委员和地方提出,应对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如何参加现工作地的县乡直接选举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王兆国说,经研究认为,这个问题牵扯面广,比较复杂,中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现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条件还不具备。因此,这次选举法修改对此可暂不作规定。

  王兆国要求,各地可以按照有关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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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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