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代表建议:停车场改作他用一律不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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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大代表建议:停车场改作他用一律不批
2010年01月29日 14:07 来源:南海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大型商厦配套停车场被挪作商场,省人大代表建议——

  停车场改作他用一律不批

  停车难是许多市民头疼的问题。为改善停车难的问题,蔡扬生等12名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府应将停车场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对停车场要求改作他用的项目,有关部门应一律不予审批。

  现状

  大量规划停车场被改成商场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9年11月,我省机动车保有量为130万辆,与2008年底相比,增加了4万辆。海口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0万辆,其中汽车超过15万辆。

  蔡扬生等12名省人大代表指出,停车难,究其原因,首先是规划部门对停车场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城区停车场建设缓慢、规模小;其次是受利益熏使,大量原规划的停车场被擅自挪作他用。据了解,目前海口市主要的大商场当初配套的停车场几乎都存在不同程度被改作商场的现象,如明珠广场、宜欣广场、南亚广场、万国大都会等。甚至有些小区(如海甸岛的南海明珠小区),原规划为停车场的一楼,由于楼价不断飙升,也被擅自改作商住楼出售。

  其实,早在1988年10月,公安部、建设部就宣布实施《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

  建议

  被挪用的停车场应尽快恢复

  蔡扬生等人建议,政府应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尽快出台我省城市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办法与规定。对停车场要求改作他用的项目,有关部门应一律不予审批;对已经被挪作他用的停车场,必须尽快恢复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建议城管、规划和交警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大型商场地下停车场挪用情况开展排查活动,一经查证违法挪用的,限期整改。

  此外,政府应把停车场建设作为扶持产业来发展,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解决停车问题。特别是要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场,可以给予采取免息、贴息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南国都市报)(记者陈新 刘艳 曾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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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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