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月27日电(记者 徐小勇 何蒋勇)浙江作为一个经济大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但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基层民众在矛盾产生后寻找不到有效解决途径的情况下,就会产生大量的涉法群访事件,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浙江省两会上,人大代表吴祖楣建议在农村全面推行法律顾问。
“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确定和推进,政府在法治宣传方面的不断努力,社会民众的法治意识有了明显提升。”吴祖楣认为,与城市相比,广大农村法治进程严重滞后,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还相当薄弱,城乡“法律差距”继续呈现扩大之势。
吴祖楣认为,从大局和长远的角度出发,进一步解决农村“法律短腿”的问题,这既是建设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浙江”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
宁波市鄞州区从2008年起在全区建立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由政府牵头,引导各行政村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对,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并由区财政拨专款予以补贴,对区级贫困村按3500元/年,一般村按2000元/年的标准予以补贴,两年来,鄞州区级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140余万元。
据统计,两年时间里,鄞州区农村法律顾问共参与修订村民自治组织章程612件;参与签订经济合同558件;处理群体性纠纷31件,涉及1141人次;上法制课180场,6568人次受教育;参与调解纠纷276次,涉及1785人;解答法律咨询768次,涉及2807人次;帮助群众获得法律援助21件,70人获得法律援助;代理各类诉讼58件,代理仲裁3件,涉及金额共计700余万元。农村法律顾问在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深入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律建设及保障困难村民合法权益等诸多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看到宁波市鄞州区推行“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所取得的成绩,让吴祖楣深深认识到,要解决农村“法律短腿”的问题,不仅需要政府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进一步的推进和深化,更需要政府引导和推动,建立一种长效工作制度,来满足基层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为此他建议浙江省政府推广“鄞州模式”,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对农村法律服务的财政投入。
吴祖楣建议,政府职能部门要制定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政府设立专项经费,实行农村法律顾问财政补贴制度,对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农村法律顾问绩效考核制度,对于服务突出的法律顾问给予一定的奖励,倡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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