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图为资料图)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中新网杭州1月26日电(记者 柴燕菲 江耘 赵晔娇)今天,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该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政府要严格依法行政,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是政府应有的“雅量”。
据悉,在2009年8月31日,浙江省委党校与省委外宣办在杭州举行签约仪式,双方将充分利用浙江省委党校“公共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实验室”等教学资源优势,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新闻发言人和外宣(网宣)干部开展新闻发布与媒体沟通情景模拟教学,并开发和创新相关课程内容,深化对学员的媒体沟通与舆论引导课程内容的教育培训。
目前,中国不少地方政府都已经明确提出“要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据了解,云南省颁布了一项以省级政府部门和州市行政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列为对行政首长进行“问责”的依据之一。甘肃省签发了《甘肃省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海南省出台了《关于舆论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配合新闻媒体展开舆论监督。
众多迹象表明,加强舆论监督之力,勇于听取批评之声,正在逐渐成为中国各级地方政府的自觉行动。评论认为,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可使之成为营造社会和谐的手段。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记者的神圣职责。舆论监督是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批评,更是对被批评者的一种帮助。被批评者如果闻过则喜、闻过则改,就可以将各种批评意见整合成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有效资源,从而从舆论监督中获益多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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