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恩施州原州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希宁(副厅级)涉嫌受贿630余万元—案,在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据介绍,吴希宁是我省近年来查办受贿金额最大的厅官。
据了解,从1998年至2008年,吴希宁担任恩施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恩施州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权为房地产商、民营企业老板谋利,“卖官”26人次,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633万余元。
买房受贿近40万元
起诉书称,2002年至2007年,吴希宁对恩施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硒都广场开发项目、征地后土地置换给予关照,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张良贿赂44.49万元。吴希宁还收受黄—平贿赂2.8万元,收受向发定贿赂3万元。
174万元财政资金成“股本”
2003年7月,恩施市高岭惠农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吴志国开发窑归种植项目,时任恩施市市委书记的吴希宁积极为其争取财政支持。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给予的81万项目资金,吴希宁以个人名义在公司入股。
2005年10月,吴希宁以扶持惠农公司农业项目为由,市里支持的93万元资金,也被吴希宁作为个人投资入股。
卖官26人受贿110余万
吴希宁在恩施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下属贿赂110余万元,为26人满足升官要求。
1999年1月至2006年12月,吴希宁将恩施市民贸局下属创元物业公司经理的章言,提拔为恩施市民贸局局长、恩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恩施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恩施市副市长。章言先后11次送给吴希宁10万元。
此外,吴希宁还将周德金由恩施市柏杨乡党委书记调至恩施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将其爱人王书琼由龙凤坝小学调至恩施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周德金也送给吴希宁10万元。
案发后,吴希宁已退清全部赃款,并检举他人巨额受贿,经查证属实。庭上,吴希宁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庭将择期宣判。(特派记者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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