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黑龙江鹤岗矿难,谁会引咎辞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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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黑龙江鹤岗矿难,谁会引咎辞职
2009年11月24日 10:28 来源:南方日报   【字体:↑大 ↓小

  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日前表示,对于鹤岗新兴煤矿重大瓦斯突出爆炸事故,自己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本来,关于我们国土上此起彼伏的矿难,实在没什么好写的了,该说的话都已经说尽,全是嚼过的馍。倒是栗省长这句话,才又勾出了一些可说的东西。

  印象之中,在如此严重的灾难事故面前,很少或者根本没有哪位高级干部会承认自己负有领导责任。我们此前见识这几个字眼,大抵都是在事后的追究中,在某位直接分管的领导干部之所以被免职的原因里,才会有“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也就是说,不是他们自己“承认”的,而是组织上“强加”的。因此,那些被免职的人到底心里服不服气,还是另一回事。同样因此,栗省长能在事故原因尚未尘埃落定之际勇于承认“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就有一点了不起的味道。

  鹤岗矿难已经被国家安监总局初步定性为一起责任事故。“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显然是当事的各级干部的责任,矿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总工程师之类的就地免职,不仅是惯常做法,也属题中之义。我比较感兴趣的,是很想知道栗省长自认的、属于他的领导责任究竟是些什么。他自家没有“夫子自道”,我们即便“代省长立言”,也是以己之心度人之腹,事情委实变得不大好办。但是天灾人祸并非总是眷顾我们,别人也概莫能外。

  韩国国宝崇礼门被人纵火烧毁,他们的文化遗产厅厅长俞弘浚引咎辞职了;莫斯科卢蒙巴各族人民友谊大学火灾造成37人死亡、近200人受伤的惨剧,他们的代理校长德米特里·比利宾引咎辞职了。据说,在他们那里,引咎辞职是政治官员一种自责行为,而且是自责的最严厉形式。俞弘浚、比利宾都认为自己对事件负有责任。负什么责呢?可惜我们的报道也是惜墨如金。更可惜的是,我们出国考察的大小团队每如过江之鲫,考察海洋的去了埃及金字塔,考察政府人事管理的去了拉斯维加斯赌城,他们认为该去的地方都去了,我们认为该去的地方却没有去。比方,有没有考察考察人家官员的责任意识,考察考察人家官员通过引咎辞职所确立的必须对重大事故承担一定责任的理念?

  当下,我最关注的是,鹤岗矿难谁会引咎辞职?这里全无“隔岸观火”的意味,而是期待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引咎辞职”能够真正发挥一回效力。如此恶性的事故尚无人引咎,《条例》的这一规定还可堪继续期待?引咎辞职,然后继续履职到本次矿难事故的一切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结束为止,便是栗省长本人带个好头也未尝不可。(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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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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