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向国庆60周年北京市筹备委员会颁发了“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登记证书,自此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特殊标志已获得法律保护。
喜庆的中国红、闪亮的五星、雄伟的天安门,这些元素巧妙地融入饱满圆润的数字“60”,构成了“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简洁庄重,寓意深刻。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作为一个公益性特殊标志,体现了中国国家尊严和形象,有必要进行特殊保护,防止其他组织和个人以商业目的非法使用该特殊标志,损害国家尊严及公序良俗。
国庆庆祝活动标志获得登记保护后,工商总局商标局将对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不予注册;对侵犯该特殊标志权利人权益的行为,按照《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首都国庆60周年北京市筹备委员会自今年8月31日公布“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后,及时向社会发布了国庆庆祝活动标志的使用规定,并向工商总局申请了特殊标志登记。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记者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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