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回顾人民政协伴随共和国走过60年的光辉历程,总结人民政协的历史经验,对于我们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同实践、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高度认识人民政协的发展规律,创造性地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人民政协六十年的光辉历程
(一)协商建国的伟大实践
抗日战争胜利前后,在建立一个什么样性质国家的问题上,大体存在三种主张。一种是以国民党为代表,主张建立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独裁专制的国家;一种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主张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新民主主义国家;一种是以包括后来的民主党派在内的中间党派为代表,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三种政治力量,为了实现各自的建国方案和目标,展开了复杂的斗争。1944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准确判断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从维护人民利益、真正实现民主的愿望出发,提出了“组建民主联合政府”、“和平民主建国”的主张,得到了民主党派的欢迎和拥护。此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密切合作,为实现民主建国目标而共同奋斗。根据重庆谈判国共两党签署的《双十协定》,1946年1月10日,国民党、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青年党和社会贤达五方代表在重庆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史称“旧政协”。在这次政协会议上,中国共产党与民盟团结合作,从民族利益的大局出发,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等五项有利于人民的决议。但国民党很快撕毁了决议,悍然发动内战。这次政协会议的成果虽为国民党所破坏,但各政党、各方面民主协商国是的方式,已“在中国人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从1947年秋季开始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很快便取得了对国民党军队的压倒优势。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毛泽东亲自撰写的第五条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个号召迅速得到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爱国民主人士的积极响应,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民主人士代表突破国民党政府的重重封锁相继奔赴解放区,共商建国大计。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庄严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人民统一战线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组织,标志着中国人民不仅在思想上政治上而且在组织上形成了坚强的团结,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这次会议胜利完成了创建新中国的历史使命,实现了我国从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向人民民主制度的历史性跨越,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这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三个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性文件。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赋予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作出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国旗、国歌、纪年4个重要决议。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是新中国第一个人民大宪章。会议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等,一直延续到现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人民政协“协商建国”的过程中,各政党之间能达成如此广泛的共识,全国人民能形成如此坚强的团结,在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少有的。它不仅在实践层面上开创了协商民主的经典范例,而且在制度模式上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石。我们党在协商建国的实践中所留下来的这种民主协商的传统、精神、气魄,是一笔极其宝贵的政治遗产,将永远写在世界民主发展的旗帜上。
(二)政治协商制度的诞生
1949年至1954年是新生的共和国非常关键的五年,也是人民政协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五年。这一时期,人民政协在协助政府动员人民开展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发起并推动抗美援朝运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合作,以及协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巩固和增强统一战线内部团结,推动和帮助各界人士进行自我教育和改造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作出了重大贡献。
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共举行过四次全体会议。这几次全体会议的共同特点是参加的方面多,讨论的议题广。一届全国政协期间,党和国家的许多重要的决定草案和法案,都拿到政协来协商。如中央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物价、对财政经济工作实行国家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调整工商业、调整税收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方案;有关土地改革、惩治反革命、惩治腐败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婚姻法》、《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等重大草案,等等。
一届全国政协期间,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协商议政方面也进行了大量探索。为了使全国委员会不仅在开会期间可以协商讨论重大问题,在闭会期间也可以进行各项工作,第一届全国委员会逐步建立了工作组、秘书处和工作会议等机构和制度。1950年3月,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联合发起下,建立了双周座谈会制度,决定以参加政协全国委员会的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所推派的代表以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为主体,每两周举行一次时事政治座谈会。主要目的是沟通思想,就时事政治和统一战线工作交换意见。从1950年4月到1966年7月,全国政协共举行双周座谈会114次,对协调统一战线内部关系,促进各党派团体的合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成为当时人民政协开展协商议政的制度化平台。
一届政协的五年是比较特殊的五年。这段时间人民代表大会还没有召开,政协代行着人大的一些职权;同时这一时期我国还处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时期。因此,这个时期人民政协的定位、职能、作用是以后历届政协不可简单比拟的。然而,通过一届政协的探索和实践,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已基本确立,政治协商作为一种制度形式也已初步形成。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